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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基础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19-01-17

一、 采购项目名称:住院部基础设备一批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900000.00元
三、 采购数量:1批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住院部基础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登记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许可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
4. 投标人须提供中央监护系统、输液泵和熏蒸理疗床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注册证必须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型号;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提供《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已审核通过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参与投标,未及时办理入库按手续的企业导致无法报名,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翟澜澜
电话:17718356697
微信:17718356697
邮箱:2209337249@qq.com
qq咨询:220933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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