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高速交通警察支队院内地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院内地面改造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设工程装饰装修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8.267266万元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已审核通过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参与投标,未及时办理入库按手续的企业导致无法报名,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翟澜澜
电话:17718356697
微信:17718356697
邮箱:2209337249@qq.com
qq咨询:2209337249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