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PZH018A058)招标预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
(略):PZH018A058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房地产档案扫描加工服务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完成档案数字化处理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300,000.00元,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人工、设备、耗材、差旅费、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采购人:
(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持有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登记回执;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
(略)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
(略)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
(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
(略)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略)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
(略))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七、预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八、招标时间:预计于近期发布正式公告,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留意有关媒体、网站的公告内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及建议。
九、采购人:
(略)
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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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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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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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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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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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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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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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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