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龙会镇冷库冷凝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024201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1-1)。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可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若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段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已备案供应商报名,未备案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参与投标,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企业导致无法报名,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 李伟
手机:137-1657-8263
客服QQ:1811309081(加qq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邮箱:1811309081@qq.com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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