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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8-ZS1579-农村污水处理与用水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含环境生物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水分测定仪、微波化学反应器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18-11-15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18/1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包号:2018-ZS1579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略)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含环境生物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水分测定仪、微波化学反应器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略)
获取:(略)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下午3: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其他:(1)标书费缴交账户收款人户名:(略)(略)(略)(略)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略)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略):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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