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板桥镇群众文化健身广场建项目立项的报告》(板政〔2018〕74号)及《板桥镇群众文化健身广场项目建议书》等资料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项目计划的通知》(寿美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3307平方米,铺设彩色水磨石地面,广场绿化、亮化、液晶显示屏、下水道修建等。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0万元,资金来源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七、项目编码:
(略)-
(略)
接文后,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精神,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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