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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精烘包车间扩建改造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18-07-31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项目报告
更新时间:2018/07/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原精烘包车间扩建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略)
在现(略)紧邻东南角空地上按照GMP生产规范进行原精烘包车间扩建改造,扩建占地面积23亩,建筑面积15003m2。项目扩建完成后达到年产优质药品(抗过敏类药物、抗病毒药物、消化类药物、心衰类药物、氨基类解毒药物)11500KG的生产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精烘包车间一、精烘包车间二、动力车间、原料库等及配(略)、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购置新增地氯雷他定设备、更昔洛韦钠设备、马来酸曲美布汀设备、盐酸多巴酚丁胺设备、L-半胱氨酸放大线设备、氢氧化镁放大线设备等156套(台)。
二、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1、水环境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液包括乙醇、乙酸乙酯废液进行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环己烷母液经过回收循环套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过建设单位:(略)
由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相对清洁,不会对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本次评价认为,(略)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本项目制约性小。
2、大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车间有机废气,先经冷凝+活性炭回收处理,进而采取二级喷淋(酸液)吸收+活性炭吸收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新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NH3与H2S统一收集后,进行生物除臭,处理后尾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声环境
建设项目要产噪设备为机泵、风机等,通过隔声、减震措施后,项目实施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
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膜、污泥与废沾染物属于危险废物,(略)内存放于危废暂存设施内,定期由现有工程的危废处置单位:(略)
本项目各类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均将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依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略)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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