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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葫芦岛 发布日期:2018-04-24
  其它,能源,  
招标人: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   期: 2018年04月24日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 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3年1月起)须至少有两个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田野
手机:18813001548
服务热线:400-9988-557
在线客服QQ: 973655020 (加qq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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