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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高邮市人民医院信息化数据迁移项目中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3-06-09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中电鸿信(略)(略)信息化数据迁移项目中选人公示创建日期:(略):36:24
是否终止:否
中电鸿信(略)(略)信息化数据迁移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中电鸿信(略):ZBZBD(略)ZX0010)】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略)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人数量
1
(略)
1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略)“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比选]】/【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略)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异议项目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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