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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七区底层南侧房屋(65幢底商)(河东路155号)3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3-06-09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略)(以下称“杭交所”)((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略)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略))方式:(略)

标的名称:(略)
(略))3年租赁权
(略)
HJS2023ZL1015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
出租底价
6.31元/平方米/天
房屋所(略)
330000,330100,330105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略)
王先生叶小姐(略)(略)94
联系地址:(略)
(略)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租赁房屋朝(略)),目前房屋状态为空置,租赁面积约113.00㎡,该面积为出租方测量面积,若实际面积与上述租赁面积有差异的,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交易服务费。
2、本次租赁房屋为住宅底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标的物名称:(略)
3、租赁房屋质量、房屋内设施、设备等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6.3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13
出租期限
3年
起租日
未涉及原承租人腾退的,自杭交所成交日起第十五个工作日,若起租日时原合同租期尚未届满,则起租日顺延至原合同期满次日起;如涉及原承租人腾退的,则按实际交付日据实顺延起租日
免租期
1个月(免租期租金为首年1个月租金,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限,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免租租金,免租期免租租金在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时抵扣)
租金支付条件
半年一付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3个月租金(四舍五入,归整至个位)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视、网络费用、公摊费等一切房屋使用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办公(快递物流、餐饮、住宿除外)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人民币(略))等交易资金(已到账为准)。(2)同意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交易资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已知悉:本次标的物业管理费自起租日(含免租期在内)起由承租方按租赁面积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时,(略)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并缴纳物业管理费。(4)已知悉:本次招租标的涉及的租赁房屋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保证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但可提供的租赁房屋的权属资料仅限于出租房屋简况中内容。意向承租方应对房屋权属性质、用途和权属资料可能对后续经营开展、获取:(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踏勘安排
王蕤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略)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略)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租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六、竞价方式:(略)
竞价方式:(略)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是否专场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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