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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冈镇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3-06-03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果树良种场、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略))、镇直各部门单位:(略)
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现将《龙冈镇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略)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龙冈镇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规范管理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国有资金、村居集体资金、镇自筹资金、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和资本性经营项目的借款等)的投资项目。
2.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包括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略)
二、规范项目操作程序
1.项目立项:各单位:(略)
2.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立项(备案)批准后,(略)进行工程的设计和预算,图纸和预算经镇项目主管部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定后,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后,送镇财资局,由镇财资局进行预算审计。
3.项目招标:预审后的工程项目,一律到镇招标办填写《(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表》(附表4),由招标办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如因特殊情况确需釆用其他交易方式:(略)
4.资料编制:工程招标结束后,所代理的中介机构必须编制完整的招投标资料,并报送镇招投标办、项目实施单位:(略)
5.合同签订:中标单位:(略)
6.工程开工: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单位:(略)
7.工程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招标控制清单、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得有项目变更;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因施工条件、勘察、设计等因素确需变更调整的,要严格执行“先报批、后实施”的审批制度,否则不予进行工程资金结算。
8.工程验收: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作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略)
(2)总包工程中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3)工程按合同约定至质保期满,由项目建设方进行现场最终质量认定,确定无质量问题并形成书面意见后,方可提请结清工程质保金。
9.工程决算审计:
(1)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施工单位:(略)
(2)因特殊原因未经招标实施的工程(含村居)决算审计,需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工作量,其结果须经分管领导召集招投标领导小组会办确认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生效。
10.工程资金结算:分期付款的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略)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1.前期审查工作:工程项目前期的立项、规划、设计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并与项目建设现场相结合,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必要时须经专家评审,不得随意更改,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现象的发生。
2.招投标工作:招标项目审批实行会签制,在项目负责部门、财政、招标等部门把关的基础上,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略)招标;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如有肢解项目一旦被发现,报镇纪检部门对项目负责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单位:(略)
四、规范项目实施方案
1.工程投资规模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项目(含村居),由实施部门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请示主要领导批准,经预算审核后方可视情选择招标方式:(略)
2.工程投资规模在5万元以上限额以下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的第五条“规范项目招投标”中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5万元以上(含5万元)-限额以下因特殊原因非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实施单位:(略)
3.工程投资规模在限额以上的项目,一律按国家、省、市、区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镇级招标的,必须具报(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4.凡涉及镇内供电、(略)络通讯的迁移、维修、铺设、增设等造价在限额以内的专项工程(有框架协议的按协议精神实施),可由建设单位:(略)
五、规范项目招投标
1.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下列各类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或(略)、区、镇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的釆购及集体闲置资产的处置、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
3.(略)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预算在限额以上的;
(2)专业承包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预算在限额以上的;
(3)勘察、监理、设计、招标代理:(略)
(4)(略)绿化养护服务的单项合同预算在限额以上的;
4.预算价在第(1)、(2)、(3)、(4)条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执行本文件的第四条中相关规定,任何单位:(略)
5.对招标项目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及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投标资格的;或涉及国家机密、抢险救灾、要求突击性的建设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必须邀请招标的,需由党委会会办,按会办意见实施。由牵头部门立项、审批,到招标办填写相关项目实施审批表,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按相关要求实施。
6.镇招投标流程
(1)镇财政划拨资金项目、国有资金项目及村级集体资金项目由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勘探、丈量、设计、预算,报镇财资局审核,确定工程最高限价。
(2)前期工作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略)
(3)从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二次公告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过程中招标人:(略)
(4)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略)
(5)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对一些无任何技术含量的工程、服务、特殊货物设备采购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对各投标人资质和报价进行逐一评审,如发现有通过围标、串标行为,使潜在投标人不具备竞争能力的,必须重新招标,并对相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由招标人:(略)
(7)招标人:(略)
7.招标人:(略)
(1)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或搞虚假招标的;
(2)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
(3)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询价的;
(4)利用标段划分非法肢解或规避招标的;
(5)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伪造、隐匿或者销毁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
8.投标单位:(略)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标、陪标、围标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
(2)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3)无故拒不签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的;
(4)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的。
9.邀请招标项目必须有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投标邀请书并按规范程序实施。
10.严禁同一项目工程,(略)为同一单位:(略)
六、规范项目变更签证手续
1.投资项目在前期和实施期间发生涉及工程价款调整,必须严(略)文件执行。
2.投资项目建设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内容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有下列原因的,经批准后可以变更:
(1)因设计缺陷、不完整、不科学、不切合实际的;
(2)因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漏项、错项的;
(3)为完善项目配套、必须增加的附属工程,或削减原设计增加的附属工程。
3.符合变更条件确须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概、预算调整和工程变更引起造价增减的报批手续。
4.工程变更程序:由建设单位:(略)
七、规范项目预决算审计
1.预算审计
(1)建设项目的预算价限额以上的一(略)财政局预审,限额以下的项目报镇财资局进行预审。
(2)建设单位:(略)
2.决算报审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送镇审计办组织审计,施工单位:(略)
(2)决算资料中提供的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签证资料,必须要有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及相关人员签字,并保证其真实性、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3)竣工决算资料一旦报审后,不再接受新的签证;对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在决算审计时一并进行。
(4)因特殊原因对未经过招标直接发包的项目,决算审计时须提供施工现场跟踪记录,有跟踪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量清单,验收报告、施工协议、决算书等,并经招标领导小组、建设单位:(略)
(5)(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审计核减额达合同价5%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核减额在20%以上的,施工单位:(略)
八、规范招标代理:(略)
1.遵循“公开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用”的原则,项目在限额以下的招标代理:(略)
2.招标代理:(略)
3.招标代理:(略)
4.招标代理:(略)
九、附则
1.本意见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略)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本意见由镇招投标办负责解释。
3.本意见从2023年5月30日起开始执行,原《龙冈镇关于加强国有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龙政发〔2018〕34号)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表1.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交易流程图
表2.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交易流程图
表3.(略)政府投资项目(含国有资金)审批表(30万元以下)
表4.(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表

表1: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交易流程图
表2:
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交易流程图
表3:
(略)政府投资项目(含国有资金)审批表(30万元以下)
填报部门:
单位:(略)
拟投资项目名称:(略)
拟投资项目金额
人民币(大写):¥:
拟投资项目建设地点:(略)
拟投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意见

年月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年月日
镇长审批意见
年月日
表4:
(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表

工程概况及要求
会签栏
项目名称:(略)
主要领导
工程所在地
建设单位:(略)
招投标
分管领导
工程规模
实施方式:(略)
项目
分管领导
投标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财政所
委托代理单位:(略)
报名要求
拟公告发布时间
招投标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略)
负责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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