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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林新村二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处理劳务分包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3-06-02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编号:ZB-中建装饰-(略)-(略)

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略)
(略)
工程地点:(略)
平江街道永林新(略)(含气象(略))及周边
招标时间:
联系人:(略)
郭广哲
联系方式:(略)
(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招标人:(略)
(略)
2投标人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略)
2.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略)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元;
4.2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此次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交至招标人:(略)
4.3中标单位:(略)
4.4未中标单位:(略)
4.5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略)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资料
(略)中标人拒绝被授予合同
(略)未按规定返还招标文件及图纸
(略)投标人非善意投标(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略)
5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递交招标人:(略)
5.2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略)
5.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并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5.4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5.5招标人:(略)
5.6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5.7投标人保证所回之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5.8开标后招标人:(略)
5.9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人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人:(略)
6投标文件的构成
6.1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6.2投标承诺书(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6.3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经理:(略)
6.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相关复印文件(加盖行政红章)
6.5投标报价书、报价清单、合同。
7开标
7.1招标人:(略)
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略)投标书文件袋未密封,未盖单位:(略)
(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盖章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略)投标书逾期送达
(略)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8评标、定标
8.1评标依据
(略)投标报价
(略)综合响应招标文件程度
(略)企业信誉及劳务综合管理能力评价
(略)施工技术方案评价
(略)质量因素评价
(略)安全文明、环保及健康因素评价
(略)工期因素评价
(略)项目组织结构评价
(略)工程服务及优惠承诺评价
8.2定标
(略)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定中标单位:(略)
(略)招标单位:(略)
9中标通知书
9.1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略)
9.3对未中标单位:(略)
10招标人:(略)
10.1投标人对招标人:(略)
10.2投标人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内被接纳。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地点:(略)
1.3建筑概况:建筑总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3.2m,最高层数6.5层。
1.4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方式:(略)
本招标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略)
3招标范围
3.1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劳务分包工程施工。
3.2详细工程范围须参阅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合同条款、工程规范、技术说明。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等项目及工作有否在前述文件内详述。
4投标报价方式:(略)
4.1承包方式:(略)
4.2一般原则
(略)本工程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方式:(略)
(略)本工程招标方提供材料、构件由投标人包干使用,用量按/标准计算损耗。投标人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总包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投标人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投标人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总包方将按节约部分费用的/%给予投标人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
(略)投标人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中标单位:(略)
5投标人应尽的其它义务
5.1投标人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
5.2投标人负责保管自有及招标人:(略)
5.3投标人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胸卡由招标人:(略)
5.4施工中由于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中标单位:(略)
5.5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内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人自费予以修复,或招标人:(略)
6施工保障
6.1人员保障
(略)管理人员
中标单位:(略)
(略)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电焊工、气焊工、电工及架子工均需持证上岗。
(略)其它
因本工程业主要求的工期较紧,投标人需保证本工程连续24小时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
6.2资源保障
(略)中标单位:(略)
(略)如果中标单位:(略)
6.3其它保障
中标单位:(略)
(1)任何中标单位:(略)
(2)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中标单位:(略)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中标单位:(略)
7工期与质量
7.1投标人应在下列期限之内完成合同内容:
开工日期(暂定):2023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指定为准
竣工日期(暂定):2024年3月30日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7.2工期延误,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略)
7.3招标人:(略)
7.4因中标单位:(略)
7.5本工程质量标准: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X条。
7.6如果图纸和招标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工程所在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投标人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
7.7由于质量原因给招标人:(略)
7.8投标人应完全了解本工程的特殊性及其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投标人一旦中标,应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确保上述各项指标的实现;
8材料供应及保管
8.1未经招标人:(略)
8.2投标人施工质量如不符合招标人:(略)
8.3中标人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进度要求由中标人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确保材料及时供应。
8.4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投标人应提前3天通知招标方;
8.5招标人:(略)
9合同价款调整
/
10工程结算及进度款支付
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至已结算产值的70%,总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剩余货款在总结算完成180日内付清。
10.2农民工工资阶段结算方式:(略)
(略)招标人:(略)
(略)当项目属地政府要求总承包单位:(略)
(略)小班组结账退场并不继续在本工程中工作(包括竣工后小班组结账退场),投标人应及时上报退场农民工工资最终应发工资余额明细,经招标人:(略)
(略)施工期间如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投诉等问题,经招标人:(略)
(略)投标人不得拖欠工人或供应单位:(略)
(略)施工期间投标人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投标人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有损招标人:(略)
10.3招标人:(略)
11工程保修
11.1保修期
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2保修责任
(略)保修期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略)
(略)如发生需要投标人紧急抢修的事故,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略)
(略)如投标人不能在招标人:(略)
11.3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12履约担保
当招标人:(略)
13解除合同
如由于特殊原因,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略)
14其他
附表1投标承诺书
附表2投标函
附表3投标单位:(略)
附表4投标报价表
附表1
投标承诺书
致:
(略)参加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略)的招标文件内容、合同范本内容、(略)均已确认并完全理解,并已对现场进行勘察,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扰民及民扰等问题。
2施工工期: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4.1我单位:(略)
4.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略)
4.3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
4.4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一旦我方被贵单位:(略)
6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略)
7材料管理:
7.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7.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略)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我司承诺无论本工程最终的成本状况如何,将不会违背合同基本原则而向贵司要求增加或补偿合同文件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我司下属办事处/分公司/工程处以及项目经理:(略)
10我司承诺一旦被贵单位:(略)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


附表2
投标函

致:(招标人:(略)
1、根据你方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略)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合同范本、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





附表3
XX管理人员花名册
(略)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略)
(略)
职业资格证书
代表性工程经历
此表填写项目上管理人员即可,要求需有项目经理:(略)
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清单
(略)
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时间(月)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1
零星用工(力工)
1、现场(略)域路面清理等工作2、每工日10小时
工日
2690.00
小计(不含税)
0.00
税金(/%)
0.00
合计(含税)
0.00



















(略):中建装饰-(略)-(略)





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略)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略)
(略)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徐冠彤
住所:(略)

劳务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质专业及等级:
分包商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其一)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略)
分包工程地点:(略)
分包工程业态:住宅
分包工程建筑面积:197000.00㎡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含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略)域内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劳务施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乙方进场后施工的具体工作(略)域由甲方划分,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有权利依据工程进度随时变更乙方施工范围,单价仍以本合同单价为准,不做任何调整。
二、分包合同价款
1.暂定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元,增值税为人民币元,税率为%。
2.合同价格模式:固定综合单价,详见《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单价明细表劳务价格明细表》。
综合单价应视为包括:劳务用工、辅助用工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甲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甲方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福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不可预见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窝工费、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税金、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竣工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略))、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略)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3年6月20日开工;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4年6月19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5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满足甲方、业主、监理要求,并要求达到/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本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6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2甲方与建设单位:(略)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招投标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略)乙方:(盖章)
住所:(略)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略)6电话:
传真:(略)6传真:
开户银行:(略)(略)金阊支行开户银行:
(略)(略)(略)账号:
邮政编码:215008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2工程概况
3工作内容
4合同工期
5质量标准
6甲方权利及义务
7乙方权利及义务
8技术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2工程保修
13合同价格
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5变更
16索赔
17合同价款结算
18违约
19合同的解除
20担保及保险
21争议
22不可抗力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4其他
1词语定义
1.1建设单位:(略)
1.2监理:指建设单位:(略)
1.3工程承包人(甲方):指在主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略)
1.4劳务分包人(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总包合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略)
1.6整体工程: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即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7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
1.8实际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
1.9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
1.10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甲方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甲方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
1.11合同价款: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本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格。
1.12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
1.13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
1.14项目经理:(略)
1.15乙方现场代表:指乙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6项目部:(略)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17过程计量:指根据本合同具体规定,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
1.18最终结算:指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略)
2工程概况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中所述。
3工作内容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中所述。
4合同工期
4.1开工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4.2阶段工期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甲方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主要工期节点按专用条款执行。
4.3工程完工及延期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验收。
4.4违约责任
在施工期间,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见专用条款约定。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及奖项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约定质量奖项的验评标准。
5.2返工、修理及整改
无论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监理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整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未达到总包合同的要求,派驻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修理、整改,发生的费用按专用条款执行。
5.3违约责任
若乙方施工质量未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专用条款执行。
6甲方权利及义务
6.1派驻甲方代表
甲方项目经理:(略)
6.2总包管理职责、权限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6.3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
甲方现场可提供的施工条件见专用条款。
6.4支付工程款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5其他
(略)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
(1)测量定位。
(2)沉降观测。
(3)检查和验收。
(4)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略)(略)条所述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选择适用,若未选择则视为甲方无须承担。
7乙方权利及义务
7.1派驻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员
派驻乙方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其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工程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保证本合同履约。
7.3成品保护
在本分包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乙方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成品损坏,其责任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4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
乙方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设备、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工作。若此类建筑、设备、(略)发生了损坏,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5人员
乙方应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6免除甲方责任
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
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自愿按专用条款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7.7禁止转包
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7.8劳务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劳务管理工作,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关于劳务管理的检查等工作。
7.9其他
若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同意放弃预期可得利益
8技术资料
8.1图纸
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及数量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8.2技术交底
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工艺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进行检查。
8.3施工方案
(略)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据甲方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时报送,则甲方自行编制并通知乙方后产生合同约束力,乙方应遵照执行。
(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4完工验收资料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和完工资料,包括: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的原始技术资料。
(2)提供办理工程完工图的数据与资料。
(3)乙方提供资料数据并配合甲方做好完工验收各项资料,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他。
8.5违约责任
乙方应随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资料至甲方,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暂停办理工程结算,直至乙方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9.1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方案,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取得甲方审批同意,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配备足额、专职的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义务,否则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应责任及费用,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9.3安全生产
(略)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按规定实施了防(保)护措施,否则所有有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略)若甲方授权人员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9.4安全设备及要求
(略)甲乙双方依专用条款约定为乙方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配备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应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测试,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使用。未按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的,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罚款。
(略)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管理制度处理;因施工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略)乙方人员在进行高空施工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及人身保护措施,遇有同一作业面上立体交叉时,作业人员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业。如有发生此类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责任。
(略)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噪声及扬尘
(略)工程实施全过程,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的环保要求,避免噪声扰民并严格控制粉尘污染,如有社会投诉或因为粉尘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并负责解决出现的扰民及民扰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乙方不能平息事件,则由甲方解决,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扰民事件除外)。
9.6排污
乙方因生产、生活造成的废弃物、污水等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略)
9.7防火、防电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电源、电线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触电事故。施工现场严禁有明火,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吸烟,避免明火。如需明火施工,需提前到甲方处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若乙方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发生一切火灾事故,应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政府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8体检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须有一年内的体检记录,确保身体健康,无突发性及传染性病史。否则,因此导致的职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9其他
若专用条款或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有更为详细的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辅材及中小型机具
(略)材料、设备进场的时间及程序
乙方应及时组织符合本合同约定、施工生产需要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需要的材料进场,乙方应遵守甲方材料进出场规定和其他材料的相关制度。原材料购买前七天及时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按经甲方确认的样品采购材料。
(略)提供材料的产品资料
乙方应随进场材料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否则,甲方将拒绝材料进入现场。
(略)材料的质量与检测
(略)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工程所在地的检验试验规定自行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承担材料检验试验的全部费用。检验试验结果收集整理后随完工资料移交给甲方。
(略)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整体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颜色、外观、性能配套。
(略)不论乙方提供的材料是否经过甲方检验,均不减轻乙方的责任,甲方也不对其检验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略)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施工。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擅自降低材料标准而违约,乙方将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改正的,应立即改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0.2甲方供应材料
(略)计划
(略)乙方若需使用甲方供应材料(具体材料规格及数量见专用条款约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给甲方,该计划应包括材料的需求数量。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审核确认后,该需求计划生效。除设计变更外,甲方仅按该需求计划的材料种类及数量提供,但该计划并不作为乙方完成实物工程数量的依据。设计变更所需甲供材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日内报送需求计划。
(略)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十五天报送详细的需求报告,以确保甲方及时供货给乙方使用。因乙方计划或报告提供不及时导致甲供材不及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期责任及相关损失。
(略)使用
(略)在施工过程中,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到场后即由乙方专职材料人员负责验收,承担保管、保养、维护等责任。发生的卸车、清点、保管、保养及维护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略)甲方对现场使用的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有优先的占有控制、管理权,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损坏设备,乙方应按照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支付违约金。现场剩余的材料及废料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运回现场材料仓库,并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乱放。
(略)施工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有节约,则剩余材料应由甲乙方分享,具体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确定。若乙方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超过甲方审定的需求计划,其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采购,且采购的品牌、质量、颜色、外观应与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保持一致,或由甲方供应,按甲方采购价(依甲方采购合同确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略)乙方严禁擅自使用甲方物资,同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物资管理制度,进出场物资必须先向甲方申报,待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或退场。擅自使用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专用条款约定的罚款。
(略)所有应由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半成品,即使由乙方采购供应被用于工程,但若未经甲方项目经理:(略)
10.3甲方供应设备
(略)甲供设备种类、数量及提供时间见专用条款约定。
(略)乙方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甲供设备退还给甲方,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时其回收率不得低于专用条款约定的回收率,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或低于该回收率的,由乙方负责按此类周转机具/材料的原值赔偿不足部分,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现场照明灯具、灯泡(管)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时应以旧换新。
10.4对甲方供应材料的加工、管理
(略)乙方工作内容若包括对甲方供应材料的加工、管理时,乙方应编制材料加工方案,计算材料需求数量及可退还材料数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甲方,甲方应依据专用条款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核实。经甲方核实后,该加工方案、需求数量及退还数量成为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乙方未及时报送的,甲方可自行编制方案并通知乙方,通知后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
(略)乙方在退还甲方材料时,应将其返回原状,并在与甲方核对退还数量及质量后,完成退还工作。若退还材料少于约定退还数量时,由乙方负责按甲方采购价格的原值赔偿,或由甲方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复原及退还材料发生的费用承担等具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无约定时视为由乙方承担。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11.1验收程序
(略)乙方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依本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略)上道工序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
(略)如因甲方未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第4.3条约定处理。
11.2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
(略)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略)
(略)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通知甲方办理完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施工技术基础资料(包括施工日志),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在甲方、监理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明确表示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为工程完工时间。
(略)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完工报告及符合地方标准的资料。如有缺项、漏项或资料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保修金。
11.3重新检验
(略)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略)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12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
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2保修责任
(略)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略)如发生需要乙方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略)如乙方不能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派人修理,甲方有权利委派给第三方进行修理,修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12.3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13合同价格
13.1合同价格模式
下列合同价款的方式:(略)
(略)固定合同总价。
(略)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略)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包干,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措施费总价包干。
(略)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略)其他方式:(略)
13.2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略)本分包工程的第(略)种计价方式:(略)
(略)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否则下述风险及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予调整:
(1)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乙方标价的清单内工程量的差异(仅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
(2)经过乙方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乙方投标报价)各分项工程、各子目中的计算、价格错误及组价的漏项。
(3)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范围内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
(4)乙方施工范围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导致价格的变化。
(5)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上涨或下落。
(6)税率及费率的变化。
(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8)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9)其他。
13.3工时或工程量的计算
(略)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略)
(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的,甲乙双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计量规则,按图计算工程量。
(略)采用劳务计时单价模式的,由乙方每日统计其用工数量,报甲方审核确认工时数量。
(略)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3.4合同价格的调整
(略)价格调整的程序
若发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若乙方未按本条所述时限和方式:(略)
(略)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略)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预付款
见专用条款约定。
14.2进度款的支付
(略)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该报告应完整、准确的统计当期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包括中期结算价及明细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已发放的工资单据。
(略)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工程量后,对其进行审核确认,甲方在进行审核前24小时应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当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略)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抵扣工程预付款及其他应扣除金额,并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略)
(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式:(略)
(略)甲方依本条约定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仅为中期付款依据,对双方不产生任何合同价款确认方面的约束力,且并不视为对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的确认。
(略)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价款或费用及其他依本合同约定追加的合同价款由双方确认后在最终结算时一并支付。
14.3代扣代缴款项
依规定应由甲方代扣代缴的已计入合同价格中的各类款项,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具体代扣代缴款项结合实际情况由合同双方约定)。
14.4拒绝付款
(略)除本合同其他约定外,甲方有权自在以下情况发生当期起,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符合本合同约定后再行支付,延付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及违约责任,并且乙方需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完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材料检验、成品保护、资料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所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的。
(2)乙方未在提出每期付款请求前提供足额税务发票的。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缩小乙方工作范围或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特性。
(3)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5)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5.2变更的指令
(略)乙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略)
(1)建设单位:(略)
(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甲方直接做出的变更指令。
(略)乙方不应执行从建设单位:(略)
(略)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3变更的计价和对工期的影响
(略)发生工程变更后,按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款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略)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按本合同第(略)条约定办理。
(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顺延工期。
16索赔
16.1协助索赔
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按总包合同可进行索赔时,则乙方应尽其最大可能,以书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相关情况或其它资料,出示同期施工记录等有效证据,协助甲方索赔成功。任何此类乙方索赔的款项均应在甲方已从建设单位:(略)
16.2索赔的程序
乙方应在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将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上报甲方。若乙方未按时报送索赔事项,视为乙方放弃其索赔权利,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任何补充索赔请求均不予批准。
17合同价款结算
17.1结算的计价方式:(略)
(略)若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模式,则最终结算价款为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与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之和。
(略)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计时单价合同模式,最终结算价款均为其单价与依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工日/数量之乘积,加上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
17.2结算的程序
(略)乙方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甲方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未对该结算资料提出意见不能视为默认,仅在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结算资料方视为认可。
(略)若乙方未在该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扣留本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甲方前期依据本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7.3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略)
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略)
18违约
18.1乙方违约责任
(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完工的,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修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略)其他违约责任在其他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约定。
18.2甲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甲方应按本合同未尽支付价款义务时,甲方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此无权再获得任何其他工期延长或费用、利润的增加。
18.3违约金的扣除
(略)甲方可直接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的确认。
(略)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9合同的解除
19.1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
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也可选择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由甲方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第三方实施、整改的,除相应工程量不进入乙方的合同结算价款外,由此所造成差价及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19.2因建设单位:(略)
如因建设单位:(略)
19.3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场
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全部移交甲方,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所产生的费用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占住费,该笔费用直接从本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占住费及违约责任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担保及保险
20.1履约担保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按专用条款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整体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甲方在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履约担保前,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或工程进度款。
20.2保险
(略)甲方已购买工程保险(具体见专用条款所述),乙方应视其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发生甲方购买保险保赔额以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略)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时,因此导致保险期延长的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
21争议
如果在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产生由于分包工程的施工的任何争议,无论是在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分包合同有效或终止分包合同之前或之后,承包人或分包人可就此类争议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在此情况下,双方应设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以下一种作为争议的解决方式:(略)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由双方在本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正在进行仲裁为由而改变。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双方也可在本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选择。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以正在进行诉讼为由而改变。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事件定义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2.2减少不可抗力的损失
(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略)
(略)甲方项目经理:(略)
22.3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略)本分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不可抗力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略)甲乙双方人员伤亡引起的全部责任各自承担。
(略)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略)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略)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3.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乙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按专用条款约定处理。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3.2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按专用条款约定处理。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略)
24其他
24.1禁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24.2合同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负责至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包工程备案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未能办理备案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价款。若本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完成后,变更协议生效。
24.3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完工结算办理完,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约定的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注:(略)与通用条款一一对应

2工程概况
本工程概况描述如下:项目建筑面积197000.00㎡,共计79栋住宅。
3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负责现场(略)清理打扫等工作
4合同工期
4.1开工
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标中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4.2阶段工期
(略)进度计划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送本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该计划应满足甲方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重大节点控制日期的要求。该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合同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该计划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阶段工期及完工日期的要求,甲方无义务对乙方工期提前的行为予以奖励或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或按甲方要求提交阶段、时段施工计划,同时提交与完成上述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但甲方对月及阶段、时段等过程中施工计划的任何批准不视为允许改变总工期,不得作为乙方提出工期延长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
(略)重大节点控制日期
重大节点控制日期
工程重大节点
控制日期
备注
/
/
/
4.3工程完工及延期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或依合同顺延后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通过各项验收。
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略)工程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甲方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略)
除上述原因外其他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本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费用及利润的增加。
4.4违约责任
在施工期间,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赶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影响甲方对建设单位:(略)
乙方延长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略)/天,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3%。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及奖项
本分包单位:(略)
5.2返工、修理及整改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派驻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修理和整改,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理、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3违约责任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依据为甲方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金额和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如工程款/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追索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且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6甲方权利及义务
6.1派驻甲方代表
甲方派驻代表为黄普煜,其权限为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除甲方派驻代表或书面确定具有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对甲方发生效力和产生任何约束力。任何人的口头承诺,任何个人或以项目部(项目部章)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担保等书面协议,及以个人或项目部名义的借款行为均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现场涉及的签证、零星用工、索赔补偿、结算等经济类的文件严格按照相应的授权和流程办理,未按照相应流程和授权权限办理的经济类文件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6.3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
(1)甲方需提供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但仅负责在其整体工程工期计划注明的时间内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乙方不得因自身施工便利要求甲方延长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时间。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甲方不承诺专为乙方提供任何设备及周转架料,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满足乙方关于垂直运输设施及周转架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
(2)(略)畅通,场地平整并提供进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点:(略)
(3)甲方还应负责向乙方提供除本款第(1)项所述的施工所需工作面。若因甲方提供工作面不及时导致乙方施工进度受到影响,乙方可按本合同第4.3条约定办理工期顺延,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经济索赔或费用补偿。
6.5其它
其它权利及义务:/
7乙方权利及义务
7.1派驻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员
乙方派驻代表为,其权限包括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进度计划、往来函件、月结、罚款单据、总结算等文件。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代表乙方进行工程量核对,月结办理等工作。
现授权委托此邮箱:(略)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略)/人*次。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5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对甲方的债权转让。
7.2工程施工
(1)乙方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略)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略)的管理,做好自身(略)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送劳动力安排计划,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工程分别注明各工种最低人员数量。该计划一经甲方审批确认,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若乙方怠于报送该计划,甲方可单方通知或分阶段通知乙方其关于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通知送达后,该要求即对乙方具备约束力。若乙方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乙方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乙方连续三十天不能满足上述人员数量要求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按合同第19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5)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略)
(6)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成果,否则按甲方与其他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
(7)乙方工作应满足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如与其他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等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施工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本合同的合同价格的单价或合价中已包括此类的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并且因配合工作对施工工期的影响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
(8)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若甲方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则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且不可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指令停止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略)
(9)乙方应提供进场施工人员一年内的体检记录,确保身体健康,无突发性及传染性病史。否则,因此导致的职工健康、安全或疾病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需严格按照专用条款第13条约定的规则进行计量计价,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该条款,对于突破该条款的任何行为均为无效行为。
7.5人员
(1)乙方人员的吃、行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2)乙方应与其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若乙方违反法律规定不予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应自行承担因此导致工人提出的赔偿,及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甲方实际支出金额,无须通知乙方或得到乙方同意。
(3)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持证上岗,(略)/;用以对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乙方劳务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更换,如发生人员变更,(略)审批通过,并将相关信息留存备案。乙方必须每月按时参加项目组织召开的劳务管理例会,参会人员包含:授权施工队长、分包各班组长、分包劳务管理员,要求以上人员必须参加。
(4)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略)
(5)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前,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人员信息档案表、分包单位:(略)
(6)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若因乙方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乙方还需承担的违约金为:(略)/人。
(7)当项目属地政府要求总承包单位:(略)
7.6免除甲方责任
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1)任何人员的伤亡;(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3)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
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略)/次,同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7.7禁止转包
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索取赔偿,担保金额不足以承担甲方损失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
7.8其它
其它权利及义务:/
8技术资料
8.1甲方于收到图纸7天内(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1套,并于乙方收到图纸14天内(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8.2乙方在进场7天内,需根据项目特点,配备专职的且满足所负责施工任务需求的技术人员。
8.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下发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变更等施工指导性文件(下称施工指导性文件),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台账并对作业班组及操作工人进行交底,确保现场按施工指导性文件进行施工,并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图集要求。施工之前,乙方有责任认真审阅施工指导性文件,对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提出意见,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指导性文件存在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提出意见,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过程中,乙方有责任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文件内容,因乙方私自更改不按施工指导性文件施工造成的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4乙方应按甲方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甲方应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乙方有责任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如乙方未按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未履行签字手续,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现场施工内容进行技术复核检查。对过程中检查出违反相应法规、规范、图集及方案要求的问题,乙方须无条件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对甲方下发的技术复核单或整改单,进行书面回复。乙方拒不整改或在要求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试验检验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检验试件的制作,试件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因试件制作问题而造成的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7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现场平面和高程的控制测量复核,甲方施测完成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向乙方移交后,乙方应做好测量控制点桩位的保护工作,(略)层内的细部放线和高程引测。放线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验。若乙方未向甲方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自行放线或高程引测的偏差造成返工或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相关资料,或协助甲方编制相关工程资料。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相关工程资料,报送资料无法满足甲方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或拒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程资料的编制,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上缴方式:(略)
8.9材料的控制
详见附件11《限额领料协议》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9.1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
(1)(略)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持有效证件)负责对本施工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配合甲方的创优工作。确保本分包单位:(略)
(4)认真遵守甲方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度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动力设备、(略)、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乙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按40元/顶的标准费用由乙方缴纳;进场工人的反光马甲由乙方到甲方处统一办理,费用按27元/个的标准费用由乙方缴纳,进场工人的反光带由乙方到甲方处统一办理,费用按37元/个的标准费用由乙方缴纳,其他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以及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并且在危险地方要有明显标志。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费用已经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9)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a、严禁乙方私招乱雇、冒名顶替、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员;
b、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安排四级体力强度的工作;
c、务工人员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略)
d、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e、不准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10)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a、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
b、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电焊面罩、耳塞等。
c、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电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略)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略)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略)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甲方按(略)/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惩罚性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应保持(略)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略)
(14)对土堆、砂堆、水泥等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刮风时造成扬尘,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9.2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1)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首先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及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劳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罚乙方(略)/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罚乙方(略)/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罚乙方(略)/次;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对甲方的损失)。
9.4.安全设备及要求
乙方应为乙方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对甲方有统一规定须代为采购的,则所需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自行采购配备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应通过安全防护性能测试,符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除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外,还应承担的违约金:(略)/次。
9.9其他
乙方应执行的其他规定:/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辅材及中小型机具
(略)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辅材及中小型机具应符合通用条款(略)(略)(略)的约定,如擅自更换材料或降低材料标准,乙方应立即改正,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每发现一次此类事件,还应承担的违约金为:(略)/次。
因材质不配套或材料进场不及时等特殊情况,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部分材料用于本分包工程,发生的费用按甲方的采购价(依甲方采购合同确定)从乙方工程当期付款中扣除。
10.2甲方材料供应
(略)甲供材:具体见《甲方及乙方所供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甲乙双方按月对账,并月结月清。
(略)乙方专职材料人员为:/,乙方申领材料如钢筋、模板、钢管扣件等材料需提供计算式,按照甲方下发图纸及施工方案计算。乙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到甲方领用材料,乙方领用、退回甲供材料及甲供设备必须有甲方专职材料人员/签字,如乙方未经甲方专职材料人员签字或通过甲方其他人员签字,擅自领用或退回材料或设备,将对乙方处以第一次(略)违约金,以后每发现一次处以加倍的违约金。乙方上报甲方结算资料,必须有经乙方授权的专职材料人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授理。
(略)如甲方供应的材料有节约,甲方按节约部分费用的50%,给予乙方奖励。乙方应严格控制材料使用量,如发现材料超耗现象,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材料使用情况。
(略)乙方擅自使用甲方物资,除返还原值外,还应承担的违约金为:(略)/次。
(略)甲供设备数量、种类及提货时间:
(略)模板工程采用一次定量,总量包死形式,即模板、木方投入总量经双方协商一旦确定,甲方只负责提供此数量的模板、木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模板、木方耗量低于上述总量,甲方将按节约部分费用的适当比例给予乙方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钢筋(按甲方料单所需材料总量提供)。
(略)未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切割模板、木方及钢管架料。
(略)周转料使用:钢管、扣件、顶丝、步步紧、止水螺杆(按甲方方案所需数量提供,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使用后如数按期归还)。如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按照损坏发生(略)场价格赔偿,并承担丢失料具自领用之日至最后一批料具出场之日的租赁费用。
(略)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略)甲方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乙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星期之内,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在材料进场前一个月乙方须提供材料备料计划,在材料进场前提前一周提供材料进场计划,且上述计划的提供时间应充分考虑材料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计划均须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任何乙方所提计划之错误、遗漏、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上述计划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责任。
(略)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应负责卸料并及时清点并办理领用手续,按甲方指定堆场堆放整齐;材料一经领用,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略)甲供设备回收率为:100%
11检验、验收及完工
(略)乙方应提前1天向甲方申请报验。
12工程保修
12.1本工程质保期为:/,且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其自身施工质量责任/,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算,保修金比例为:/
12.2保修期内,乙方未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略)
12.3保修金返还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90个工作日内扣除发生的保修费用后,剩余保修金无息支付。
13合同价格
13.1合同价格模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略)除通用条款规定外,本工程合同价款包括的其他风险及费用范围有:/
(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的,计量规则为:按《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单价明细表》中计量规则进行计算,如《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单价明细表》中无明确规定的,按GB(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执行。
(略)甲乙双方仅认可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合同外的任何口头承诺及无效协议或签字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13.4合同价格的调整
(略)价格调整的程序
若发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派驻甲方代表的签字作为计入结算的初步依据但非最终依据。
(略)签证管理
(略)签证、变更办理流程:
(1)当签证、变更事项发生时,由甲方下达施工指令单。
(2)乙方签收甲方下发的施工指令单后,开始办理签证、变更申请,即完成现场签证、变更审核单的内容,同时上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需甲方授权人签字方可施工。
(3)乙方施工完成,办理签证、变更确认单,通过甲方验收后,将所有签证资料包括签证、变更单、报价清单、施工前影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影像资料、指令单、变更单等报送甲方,同时与甲方核算此次签证预结算金额,作为过程付款依据,最终审核金额以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为准(项目章无效)。
(4)签证表单需保证流程、签字(有效授权人签字)完整,流程、签字(有效授权人签字)不完整的签证单视为无效签证单,不作为结算依据。
(略)零星用工审核
(1)乙方根据需求完成甲方零星用工申请,乙方在得到甲方有效授权人签字的零星用工申请单方可组织施工;
(2)乙方完成施工后,办理零星用工确认单,同时与甲方核算此次签证预结算金额,完成签字审批流程。
(略)价格依据:所有合同外发生的事项均依据合同清单及备用清单约定的价格进行审核定价,对于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工作禁止采用“签工”计量,合同内有明确价格或近似项价格的事项不得重新议价,否则甲方在结算中不予计量。
(略)时效:甲方下达施工指令后3个日历日内乙方申报签证、变更申请单,施工完成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变更、验收单,当月完成工作必须当月结清并封存(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后补签证无效。若因乙方虚报乱报工程量、拒绝按合同约定价格结算等原因造成审核超过(当月未完成结算),则甲方不再就该部分签证进行审核,结算不予计量。
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预付款:无预付款。
14.2进度款的支付
(略)已完成工程量报送时间
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时间:每月20日前双方进行核对,同时月度结算单需保证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否则月结无效。
(略)乙方上报结算金额的审核
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上报总结算并于三个月内完成结算。乙方上报结算金额经甲方审核,如乙方上报结算金额与甲方审减后结算额的差超过最终结算额的5%,超出部分按审减额的10%对乙方进行罚款。最终总结算需双方签字齐全,并且双方盖章后生效(项目章无效)。
(略)支付比例及时间
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至已结算产值的70%,总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剩余货款在总结算完成180日内付清。
14.3代扣代缴款项:/
14.4甲方以支票、电汇、银票、商票、保理等方式:(略)
乙方需接受甲方以抵房形式支付乙方不少于结算额10%的工程款,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过程中抵出、则可突破过程付款比例,以过程结算额(扣除质保金部分)为上限支付,突破部分以抵房款形式支付。
第二种情况:非过程中抵出、则正常执行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18违约
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应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的违约金。(3)乙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的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延缓工期的,甲方项目经理:(略)
19合同的解除
19.2因建设单位:(略)
19.3乙方解除合同后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撤出施工场地。
20担保及保险
20.1担保形式为/,担保金额为/。
20.2甲方已购买工程保险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按照完成产值进行分摊。
21争议
本合同签订(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3.1发现文物,甲乙双方按通用条款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按/执行。
23.2发现地下障碍物,甲乙双方按通用条款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处理方法为:/
24资金风险共担
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当因业主原因延迟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因甲方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应妥善安排好连续施工,保证所属工人决不干扰甲方的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款项,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费用;在此情况下,乙方应郑重承诺,表示理解与宽容。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暂缓支付其工程款。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25其它
/
26补充协议
允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几种情形:
(1)合同主要内容有变化对合同实施产生影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修改的;
(2)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有改变,包括工作内容及范围的调增和调减的,导致
合同价款有变化的;
(3)合同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的,经双方核对工程量后合同价款有变化;
(4)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金额累计超过原合同额5%的;
(5)原则上补充协议金额不能超过原合同额的30%,若超过原合同额的30%,则经过甲方上级单位:(略)
仅发生以上情况时,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除以上情况发生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均视为无效协议。
27廉洁条款
乙方不得为获取:(略)

本合同附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附件,项目可具体细化)
附件1:《工程签证、变更指令单》
附件2:《签证、变更确认单》
附件3:《零星用工单》
附件4:《甲方及乙方工作界面划分表》
附件5:《甲方及乙方所供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附件6:《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7:《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8:《廉洁协议》
附件9:《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协议》
附件10:《劳务管理承诺书》
附件11:《限额领料协议》
附件1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3:《工程履约承诺书》
附件14:《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附件15:《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单价明细表》

























附件1
工程签证、变更指令单
(略)
工程签证、变更指令单
工程名称:(略)
发起时间
施工单位:(略)
费用承担单位:(略)
(略)
□无□(略)
发起事由及内容:

签证、变更概预算:

发起工长
总工程师
商务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分包单位:(略)
接收时间
附件2
签证、变更确认单
(略)
签证、变更确认单
工程名称:(略)
时间
施工单位:(略)
费用承担单位:(略)
(略)
(略)
事项:

施工单位:(略)
发起工长签字
签证、变更费用明细:

生产经理:(略)
总工程师:
商务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备注:截止至本确认单完成日期,所涉及的工程量、用工量、单价等已全部确认,日后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包括工程量,用工量、单价等)

附件3
零星用工单
(略)
零星用工申请单
申请用工用途(详细工作内容及相关工作量)
用工日期
施工单位:(略)
对应联系函/指令/图纸等
工种
本次申请用工(工日)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商务部回执
...
...
...
....
...
...
...
....
工种
预计总用工(工日)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商务部审核意见
...
...
...
....
...
...
...
....
零星用工确认单
工种
本次用工(工日)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分包负责人
签字
费用承担单位:(略)
...
...
工作完成情况
累计用工
(工日)
注明:截止至本确认单完成日期,所涉及的工程量、用工量、单价等已全部确认,日后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包括工程量,用工量、单价等)
申请人:生产经理:(略)

附件4: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地点:(略)
1.3分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1.4分承包范围:包含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略)域内保安保洁劳务施工。
2管理目标
2.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力争为零。
2.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4确保施工现场(略)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2.5落实(略)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2.6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3.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略)
3.2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独自承担。
3.3分包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略)
3.4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包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至少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略)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略)
3.5禁止分包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赔偿一切损失。
3.6分包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分包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准,分包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单位:(略)
3.8分包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3.9分包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略)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略)、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分包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3.10分包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独自承担。
3.11分包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略)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略)分包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略)分包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略)分包项目经理:(略)
(略)分包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略)分包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略)分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略)分包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略)分包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12安全检查制度:
(略)分包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略)分包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略)分包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3.13分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3.14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主体作业面移交制度的交接检验制度:
(略)分包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略)分包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分包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3.15分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3.16分包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3.17分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18分包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略)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略)
(略)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略)分包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
(略)分包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略)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员的,分包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3.19分包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3.20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略)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略)分包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略)分包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略)施工现场内,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略)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略)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略)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略)、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略)分包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略)分包应在进场后28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略)分包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4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4.1分包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4.2分包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自己负责;
4.3分包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略)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4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4.5分包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6分包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7分包的(略)应按照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略)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5安全费用投入
5.1乙方须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并清单化计价,按照分包合同安全责任划分对分包单位:(略)
5.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略)、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公司财务部设立安全生产费用核算科目,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进行会计核算,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分包应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满足国家及现场要求,若未按合同及方案要求进行安全投入,项目有权按照合同及方案要求进行投入,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承担。
6安全奖罚
总包对分包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项目部每月对分包进行安全业绩考核与评比,奖优罚劣,激励分包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7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5
质量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1质量目标:本工程要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奖,创/奖(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3双方共同遵守建设单位:(略)
4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5总包方责任和权力
5.1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5.2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分包方不得擅自使用。
5.3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分包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5.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分包方提供作业面。
5.5对工程的施工难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建设、监理、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分包方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6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方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有权根据项目质量奖罚细则进行经济处罚或责令分包方退场。
5.7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略)
5.8工程项目施工中,大客户项目施工质量需满足测评底线要求和合同测评要求,并配置专职或兼职实测人员,不低于1万平\人,并满足实测实量自检进度要求。质量缺陷修补及实测整改人员不少于4人\栋,并满足整改进度要求。
6分包方责任和权力
6.1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6.2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总包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6.3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分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4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6.5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作好自检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时通知总包方进行检验,总包方检验不合格,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6严格按照总包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6.7严格按照总包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6.8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9全力配合总包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总包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6.10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略)
7其他
7.1若发生质量事故,由总包方牵头,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7.4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6:
廉洁协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略)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略)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略)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略)
8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略)
1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略)
12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或行贿、礼品价值金额20倍的罚款,以上述二者金额较大计算,同时由此给甲方单位:(略)
13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14乙方在承接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同时供应主要材料行为时,对乙方处以2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承接工程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20万元时,按全部工程款扣除。
15本廉洁协议作为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7:
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协议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人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略)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双方协议如下:
1总包方责任:
1.1监督分包方落实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1.(略)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分包方进行施工。
1.3对分包方施工负监督检查责任。
2分包方责任:
2.1积极参加总包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略)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2.2向总包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且必须持证上岗。
2.3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总包方指挥,(略)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2.4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5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2.6土堆、砂堆需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2.7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2.8施工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等,(略)遗洒;
2.9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2.10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已保持机动车辆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扔,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2.11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2.12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2.13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乱扔乱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2.14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2.1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可以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2.1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分包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2.17施工人员高空施工时,要系牢安全带;
2.18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砸伤人员;
2.19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20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22如乙方有食堂和(略),应遵守地方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2.22分包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对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略)对其予以警告、处罚或清退,其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8
劳务管理承诺书
甲方单位:(略)
乙方单位:(略)
为保证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作顺利进行,执行甲方劳务实名制管理,切实维护好工人合法权益,现我司(乙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略)
2、保证完全配合甲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一切内容,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2、保证各项目均设有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用以对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对劳务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教育、岗位技能、规章制度等宣贯与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
3、无论是否及时足额得到甲方工程款,我司保证均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人工资发放渠道和登记信息。若甲方已按照合同中描述的付款比例付清工程款但暂未达到下一个付款节点,或甲方已支付给我方足额工程款但由于我方未及时足额下发给工人的情况,发生工人聚众闹事、罢工停工等情况,由此给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略)
4、我司保证管理人员及工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发生聚众闹事、围堵项目部、围堵甲方办公室、围堵建设方、监理方办公室、上访甲方上级单位:(略)
5、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工人进退场登记制度,保证所有工人均从门禁进出施工现场,(略)正常运转情况下,若出现工人不刷卡,不走门禁现象,则我司自愿承担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人次。
6、每月我司准时向甲方提供当月的盖章确认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单、人员信息档案表、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更月报表及劳务管理报表,并保证上报信息全面、真实、合理,上报资料签字、盖章、手印齐全,同时保证资料数据和项目门禁考勤、(略),劳动合同信息保持统一。上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若出现上报资料数据与甲方项目门禁考勤记录不一致时,则以甲方门禁考勤记录数据为准,(略)故障或拆除,现场必需手签工人签到表,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7、在发生纠纷时,我司管理人员及工人的数量信息、出勤信息、个人信息等均以甲方门禁考勤记录、(略)上数据为准,并且该数据可作为甲方对我司结算、付款的依据,我司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8、我司承诺若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分供方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新交易,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新交易:在施工现场一年内出现一次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事故;在施工现场一年内出现一次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供应能力出现重大问题;在与甲方发生的纠纷、诉讼、仲裁中存在恶意讨要行为或有其他的恶意行为的;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被国家或地方等专业媒体披露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被评为“不良行为分供方”的企业,其关联单位:(略)
9、对于合同外的任何口头承诺及无效协议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只认同最终签字盖章版结算书,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以上内容,特此承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9
限额领料协议
甲方:(略)
乙方: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材料消耗,甲方依据企业各项物资管理制度,结合工程的特点,与乙方签订限额领料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总则
乙方专职材料领料员必须配合项目部工作,收到物资部材料员通知后,及时填写收料验收单,出库领料单。乙方在甲方项目部领用所有材料时,必须提前7天向工程部提计划单,工程部携带劳务分包计划单和材料使用申请单向物资经理:(略)
一、人员设置及权限
乙方指定并书面授权材料管理人员(/)专职与甲方进行对接,办理物资验收、领料、退料、对账等相关手续,由其签字确认的往来手续乙方均予以认可,并作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具体授权内容另见乙方书面授权委托书,乙方应在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
二、物资验收手续实行三方(甲方、乙方、供应方)签字制度。
1.验收时,甲方:提料人员验收;乙方:专职材料员;供应方:送货人
2.对于不积极配合验收的乙方人员,第一次提出书面警告,如有下次,给予/元/次罚款。
3.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领用材料对账,由双方材料人员签字确认,月结月清,退场后进行总的领用材料结算。
三、钢筋管理
1.乙方专职材料员配合甲方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验收,盘圆和盘螺钢筋按过磅验收,直螺纹钢筋按过磅与检尺相结合方式:(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钢筋加工规范进行钢筋配置,并按甲方审核过的配筋单进行钢筋加工制作,且对现场施工队进行二次发料,甲方有权对无加工单的乙方施工队拒绝发料。乙方所做配筋单先转交甲方工长两份,经甲方技术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加工。(物资部、商务部、质检各一份)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就施工图钢筋用量进行核对(不计算损耗、措施钢筋),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钢筋总量上浮1%给乙方作为限额总量核算考核。乙方无权处理钢筋废料,如经发现,乙方承担处理部分双倍价值的违约金。措施钢筋不计算节超,包括在乙方限额领料内。乙方实际领用钢筋总量(包含损耗,措施钢筋及钢筋废料)与限额总量相比,节约部分甲方按节约额(节约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的40%对乙方进行奖励,超耗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耗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
4.如因乙方保管不善发生的钢筋丢失而重新制作,重新制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钢筋价值2.5%的采保费,乙方配筋人员进行二次配筋。
5、乙方领用钢筋时,必须向物资部申请,如果乙方私自领料的,将对乙方处以所领材料2倍价款的罚款。
四、商品混凝土管理
1.商品混凝土的浇筑,乙方有权对甲方采购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全面检验,并按检验的实际混凝土方数计量。若乙方不检验则视为认同。
2.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施工部位,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计算混凝土用量作为限额量。
3.甲方按审定的限额用量对乙方进行结算,超耗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耗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
4、如果乙方在使用混凝土过程中,发现胀模、爆模现象,对胀模、爆模的混凝土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将对乙方处以所浪费混凝土价值2倍的罚款。
5、混凝土浇筑有剩余时,必须经过当天值班工长同意,应得生产经理:(略)
备注:浪费的量以斗量法计算。
6、所浪费混凝土价值计算方式:(略)
五、模板、木方材料管理
1、甲方按有效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计算模板、木方的投入量,分区分批限量投入。双方共同对进场材料的材质、数量、规格进行验收、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前办理领料出库手续。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可拒绝签收,交由甲方处理。(若乙方不参与验收则视为认同)
2、乙方领用材料时,必须经物资经理:(略)
3、甲方根据图纸计(略)模板、木方的配置数量,给乙方下发配置方案,乙方须及时确认,作为限额数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略)的模板总量为限额用料,木方总量为限额用料。甲方按配置数量供货,乙方严格按照配置方案进行施工,杜绝乱拉乱锯的现象。如乙方领用的某规格模板、木方超出限额量,则超出部分甲方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另乙方在工程主体施工完后,通知甲方进行各规格模板的回收(由甲方评估可利用的部分),木方回收率必须达到80%,其中2M以上必须达到80%,超出约定回收率的,超出部分甲、乙双方6:4分成(价格按当期回收旧模板、木(略)场价)。报废的模板、木方乙方无权处理。模板、木方使用完毕必须将铁钉清理干净,未取钉不计算回收数量;因工程需要,必须进行模板、木方截锯的,由乙方书面报告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略)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模板、木方的拆除及周转使用等。如因乙方原因,完全具备拆除条件而未拆除的,为不影响工期,迫使甲方再次投入新模板、木方,乙方必须办理调拨手续领料,再投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新模板、新木方的投入,乙方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经甲方项目经理:(略)
5、乙方未经物资部主管领导、项目总工同意私自领料的,视乙方属于盗窃行为,对乙方处以私自领料材料价款2倍罚款,同时乙方将私自领取的材料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归还甲方。
六、周转料具材料管理
1、甲方、乙方、供应商对进场周转料具进行三方验收,三方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字,若乙方不办理领料出库手续,不得使用材料,因此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收料单各持一份,每月21日双方进行核算。
2、周转材料实行“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点数回收、损失包赔”的管理原则。乙方专职材料人员配合甲方材料人员对进场的架设工具进行验收,架设钢管应检尺点数,按总米数计算验收;扣件按十字扣、转扣、接头扣分别点数验收;碗扣架检尺验收;顶托点数验收。在每次进场验收完毕后,双方材料人员及出租方人员在收料单上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确认后的收料单作为领料依据,乙方领用的所有材料须在材料上做特属乙方使用的标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转材料施工方案编制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并按施工进度编制进场时间计划,且对进场材料合理堆码,有序使用。甲方有权对无周转材料使用计划的乙方施工队拒绝发料,由此耽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乙方所编制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必须经甲方技术部审核签字认可(甲方留存一份),否则不予供料。施工现场内周转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车,现场文明施工的清理、码垛,以及所有现场的和甲方外租场的倒运(包括人工装卸)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加强周转材料的使用保管,发生丢失、损坏或因乙方原因未能退租或达不到退租标准的,在结算前15个工作日按原材料现价给予赔偿,结算前15个工作日以后,丢失部分材料费用将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得在现场偷取其他单位:(略)
5、乙方负责就已接收使用的周转材料进行清洗、维修,具体退还标准及奖罚标准如下:
(1)架设钢管:除甲方签认的施工工程中的正常报损数量外,乙方必须按领用数量如数退还。报损量是指为满足措施要求而无法避免的损失,乙方需按合同约定中签证的办理方式:(略)
(2)扣件:按照乙方领用总量加损耗由乙方包干使用,未退还甲方的扣件按原材料价赔偿给甲方,赔偿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结算前15天)。乙方负责对已使用的扣件进行清洗、上油、维修。有缺角、裂痕的扣件及螺栓丢失损坏乙方不另配的作报废处理,按照原价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轮扣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如数退还(甲方签证认可的报损量除外),差量部分按2倍价赔偿给甲方。表面不能带有杂物,保证无弯曲、开裂、无严重变形的现象。严重变形超过45度以上作报废处理,按市场价值赔偿,每缺少一根,按市场价双倍赔偿,横、立杆有切痕和焊迹而无法退租的按/元/根赔偿。
(4)顶托:丝杆需能自由转动,表面无混凝土砂浆,否则甲方按0.7元/根收取清理费,少一个螺帽按5元/个赔偿。支托丝杆有切痕、焊迹或丝口损坏的按整体赔偿。顶板损失的、丝杠上沾有混凝土的按报废处理,乙方按整体价格赔偿。
6、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外借,一经发现,乙方承担/元以上的违约处罚;涉及数额大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进入现场的周转材料要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每月25日向甲方物资部如实编报周转材料清产报表。
7、乙方领用周转料具时,必须经物资经理:(略)
8、乙方退还周转料具时,必须将退还的周转料具放置在甲方指定的周转料具料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分类码放。
9、乙方退还周转料具数量少于领料单上的数量,乙方自己购买同种规格、同种质量的周转料具对甲方进行补偿,或由甲方购买,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未经物资部主管领导、项目总工同意私自领料的,视乙方属于盗窃行为,对乙方处以私自领料材料价款2倍罚款,并将原材料无损耗的归还甲方。
七、砂浆、自拌混凝土和砌体材料管理
1.甲方按图纸及有效的施工方案计算混凝土(自拌)、砂浆的图纸用量,考虑损耗后,根据用量进行工料分析,计算砂子、水泥、石子用量,作为限额量。其中:混凝土按第四条第2项中规定加损耗,砂浆按图纸用量加1%损耗作为限额用量。如有外加剂按有效的施工图与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中理论用量作为限额用量。
2.砌块(标砖、空心砖、加气块等砌筑材料)按节约额(节约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的50%对乙方进行奖励。各类砌块均按节约额(节约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的50%对乙方进行奖励(不扣除灰缝)。
3.(略)片依据方案布置尺寸计算,作为限额量。
4.甲方按审定的限额用量对乙方进行结算,节约部分,甲方按节约额(节约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的50%对乙方进行奖励,超耗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耗量×施工期间采购均价)。
八、零星材料(若有)
1、乙方领取零星材料时,必须经生产经理:(略)
2、在部分工程完工后如有剩余,及时与物资部相关人员联系办理退料手续,如未及时退还库房时,一经甲方人员发现,将对乙方处以所领材料价值2倍的罚款。在部分工程完成后,应及时与物资部相关人员联系办理退料手续。
3、乙方领取工器具时,必须填写出库领料单,归还时填写退料单。如果乙方将甲方的工器具损坏或丢私时,乙方将对所领工器具修好或按原价赔偿甲方,同时对乙方处以所领工器具价款2倍的罚款。
4、未经甲方同意私自领料的,将对乙方处以所领材料价值2倍的罚款。
九、其他材料或机具的限额管理(若有)
1、止水钢板按清单用量计取,作为限额用料。
2、由甲方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止水对拉螺杆规格、尺寸、数量加工、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货到现场由乙方材料员点货验收,螺杆发现问题乙方可拒绝验收。(若乙方不参与验收则视为认同)
3、止水螺杆是用于地下室有防水部分使用的一次性消耗材料,其限额量依据甲方技术部所报加工单数量为准。超耗部分必须补报加工单,甲方技术部在加工单上予以注明,否则不予加工供应。此超耗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耗量×采购单价)。
十、上述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过程中的使用方式:(略)
1、如果乙方发现甲方验收人员与材料供应商串通收料,有损项目利益的,每举报一次,奖励一万元。
2、如果项目人员发现乙方与材料供应商串通收料,有损项目利益的,每次处罚乙方两万元。
3、发现外来人员在现场偷盗行为举报者,经调查情况属实,视情况对其进行奖励。
4、每月20日对劳务所领取材料进行分类盘点,超出或节约部分按本协议进行处罚或奖励。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0: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性别:年龄:岁职务:(略):)(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其在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理权限如下:
一、(略)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等全面管理工作;
二、(略)施工范围内工程款结算(含各项现场通知单的确认)、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补充协议合同的洽谈与签订、物资部领料签字的职权;
三、(略)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劳务分包费的收取、工人工资发放工作事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上述代理人在整个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一切行为,(略)(略)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1
工程履约承诺书
致:(略)
(略)承担施工的《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劳务分包工程,在我方完全熟悉并领会施工图的设计内容和施工工艺且有能力保质、保量、保安全、按进度完成施工任务的情况下与贵司签订《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劳务分包合同》。为切实遵守合同约定并防范和杜绝施工中的各种纠纷,我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接受《永林新(略)更新(老(略)改造)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安保洁劳务分包合同》(下称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我方的责、权、利,保质、保量、保安全、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
2、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管理制度,按甲方要求配备专业施工管理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和技术负责人等)和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4、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6、自觉接受项目部、监理、业主、监督单位:(略)
7、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资料。
8、施工期间发生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我方承担一切责任。
9、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如我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和本承诺书、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或无故停工一天及在施工过程中和甲方出现任何纠纷都将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内我方的一切违约责任及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对我方的法律追究,同时我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及本承诺书的一切解释及申述权利。
在签订本承诺书后我方应付的法律责任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承诺单位:(略)
承诺单位:(略)


附件12
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1、项目公章用于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等非经济业务,(略)内部往来文件。
2、项目公章可用于对业主方的签证、索赔、变更洽商、过程确权工程款申报单事宜。
3、项目公章使用不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签署、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增加的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文件;借贷或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信贷证明;签署竣工或退场总结算;以现金或非我司账户收取工程款项;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通过各种形式改变合同管辖;调整和同价格、给与经济补偿;约定财务费用等。
4、项目经理:(略)
5、(略)批准或者追认视为有效;
6、禁止项目及管理人员对外借款用于项目生产经营等,如发生此类事件,无论是否出于为项目生产经营考虑,所造成的财务费用以及成本一律由行为人承担。
7、各项目及管理人员如超越、(略)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依法追责。
8、本文件不仅适用于本项目,管理人员未来负责的项目也要遵守本文件,公司可以不再二次要求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相对人一经确认,对未来其合作的所有项目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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