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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分建筑物拆除及拆除后残余价值转让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3-06-02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略)部分建筑物拆除及拆除后残余价值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略)
(略)部分建筑物拆除及拆除后残余价值转让
(略)
29WZ(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6月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拆除地址:(略)
(略)哈医大二院院内东南角(供应科与幼儿园旁)
拆除建筑物名称:(略)
标的现状
请务必进行现场勘察,以现场实物为准。
其他情况
1、拆除工程房屋为砖混结构及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地上建筑、钢结构屋顶、彩钢板屋面、基础及建筑附属结构等)。
2、建筑内门窗、线缆、散热器、管道、栏杆、钢材、钢筋等所有可回收构件按转让方要求拆除并进行残余价值的捆绑转让。
3、拆除地上建筑、平房、围墙、大门、花坛,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拆除包含主体建筑所有附属物如门斗、钢梯等),拆除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建筑场地与室外地坪在同一水平线,清运建筑垃圾须达到净地标准。
4、项目成交后,拆除方式:(略)
5、转让标的成交后,渣土运距由受让方自行考虑,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包括拆扒的废旧建筑材料,废土等杂物)的拆除、运输及平整场地,不得遗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拆除范围考虑周边环境受让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经转让方审核后,受让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7、成交后,一切以转让方实际要求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拆除工程费用为:147251.57元
残余价值评估值为:27400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3月31日
评估机构
(略)
中同华资产评估(黑龙江)(略)
转让底价
(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略)
转让方承诺
附件:转让方承诺.doc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3月1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拆除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公告。交易机构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拆除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提供的拆除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拆除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拆除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为拆除工程,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3、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拆除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拆除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如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拆除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委托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拆除标的的,拆除标的可再次挂牌;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的交割
1、拆除工程周期为10天,要求拆完及修复至地面平整,请按工作量合理配备工人及设备数量,确保工期。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房屋拆除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拆除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委托方交纳(略)的拆除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除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略)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现场展示
1、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9:30
2、地点:(略)
3、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报名手续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3年6月8日15:00前),(略)站((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资产受让申请书;
(2)动态报价须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且提供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略)
(2)(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纳:(略)人民币。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房屋拆除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2日10:00-2023年6月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略)
附件下载
附件:标的图片.zip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附件:转让标的简况.docx附件: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陈女士:(略)2;
咨询时间
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略)
黑龙江省哈(略)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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