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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清区下朱庄街广贤道西侧富兴御园1-2-3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3-06-01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关于拍(略)房产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0日10时至2023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spm=a213(略).1012.VhiFda),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略)(略)3,证载建筑面积:138.40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地类:城镇住宅用地,用途:居住。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风险告知: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标的物简介:
1.该标的物(略)人民法院首封。
2.该标的有抵押,抵押权人:(略)
3.本院依职权张贴权利通知书,逾期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租赁、占用等情况。
4.(略)通达性较好,交通便捷度较好。附近有银行、超市、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小区周边整体环境较好,交通便利,适宜居住。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略)
三、竞买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2.经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处置(略)域内居住用途的房屋适用(略)限购政策。具体要求请参照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的《(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房(略)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略)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略)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与竞买人必须使用本人实名注册/(略)参加本次竞拍活动。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参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办理委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认定后方能进行委托。提交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物开拍5日前。逾期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在开拍期间所有行为将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3.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15个自然日内持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法院提交申请。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本次拍卖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
五、关于本次拍卖中所涉及税款、费用、必要生活缴费支出等缴纳方式:(略)
(一)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1.为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办理,应缴部分均由买受人先行支付。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向相关职能单位:(略)
2.被执行人(或原产权人)应当负担但不能缴纳的部分,买受人可于过户手续办结之日起的20个自然日内,持代为垫付部分的缴税、缴费票据等相关证明,向我院主张。
3.逾期未向我院提交主张的,本标的拍卖成交款将不予保留。届时请买受人自行寻法律途径解决。
(二)水、电、燃气、供暖、宽带、物业费等基础设施及必要生活项目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缴、欠缴、补缴、滞纳金等可能影响标的物使用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法院不承担本说明一、二项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六、(略)将在竞买人参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尾款请在2023年7月1日前缴纳,(略)上支付。
(略)(略)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立村支行,
(略)(略)00241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中规定时限前缴纳拍卖尾款,并按照约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买受人不作过户承诺或担保,不承担办理财产交接中所涉及的应缴、欠缴等一切税款和费用。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过户或无法过户,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滞纳金、延时履行金、罚金、停车费、保管费、损耗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如需提高单日单笔转账限额的请自行联系其所属银行咨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一、关于标的物的交付,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客服:(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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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指引:1.银行预审→2.竞拍成功→3.核查出贷→4.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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