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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机场跑道北头灯光带西侧土地出租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日期:2023-05-26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00962截止日期: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略)
梅州机场跑道北头灯光带西侧土地
出租信息公告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地址:(略)
2.(略):G323GDAL00740
3.标的面积:土地面积7700平方米
4.租金底价:2.31万元/月,逐年递增3%
5.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6.出租用途:客运车辆停车场(不得用于对机场运营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7.权属人:(略)
8.出租方:(略)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有“客运经营”(经营范围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略)(略).cn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查询页截图,以“信用中国”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
三、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略)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土地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土地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首月租金的3倍。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租方或承租方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略)发生法律诉讼关系。
四、重大披露事项
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不得用于对机场运营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本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6.本出租标的不允许转租、分租。
7.(略)(略)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并享有出租权益,(略)与承租方签订。
8.租赁期间若遇出租方或权属人收回土地用于机场功能建设等需要,承租方应无偿归还土地。
9.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五、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略)
(1)(略)(略)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略)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六、保证金设置
1.交纳金额:5万元
2.交纳方式:(略)
3.保证事项: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略)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4.处置方法: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略)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5.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略)东路支行
(略)(略)0501
七、披露规则
1.挂牌开始日期:2023年5月26日
2.挂牌期:10个工作日
3.挂牌结束日期:2023年6月8日
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5.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
6.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略)络竞价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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