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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岗镇响龙新村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3-05-20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庙岗镇响龙新村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2023AMMHX00069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608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
名称:(略)
(略)
数量
单价
1
会议一体机
品牌:希沃
(略):FF86EA
1台
25980.00元
2
实木幼儿床
品牌:中麒
(略):定制
324张
300.00元
3
播放器
品牌:DSPPA(迪士普)
(略):PC1007C
1台
198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许良梅,戴宗友,王道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略)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略)或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略)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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