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
(略)运维项目(JSZC-G
(略))项目的更正公告
(略)委托,就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
(略)运维项目(JSZC-G
(略))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1.
(略):JSZC-G
(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5日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二)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
(略)预付款支付时间:以12个月为周期结算一次,每个周期开始后7日内(第一个周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采购人:
(略)
(三)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三、投标人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开展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
(略)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证书,
(略)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变更为:“三、投标人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开展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类似关键词:医疗数据标准库管理、医保编码动态维护、医疗药品价格历史数据采集分析、带量采购和拆分报量、药品及医用耗材交易规划调度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
(略)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证书,
(略)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四)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四、项目实施要求2.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若因服务工作开展不到位,
(略)运行、数据安全等方面出现安全隐患被上级单位:
(略)
(1)运行安全质量考核
中标人在服务周期内,若因服务工作开展不到位,
(略)运行、数据安全等方面出现安全隐患被上级单位:
(略)
(2)应急处置质量考核
①服务期内对于采购人:
(略)
②故障恢复时间需满足故障恢复时效要求(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4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24小时内),每延迟1小时扣2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扣除15分。”
(五)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五、付款方式:
(略)
(六)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
(略)、投标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关键词:医疗数据标准库管理、医保编码动态维护、医疗药品价格历史数据采集分析、带量采购和拆分报量、药品及医用耗材交易规划调度,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获得日期须在本次招标项目之前)。”变更为“
(略)、投标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类似关键词:医疗数据标准库管理、医保编码动态维护、医疗药品价格历史数据采集分析、带量采购和拆分报量、药品及医用耗材交易规划调度等,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获得日期须在本次招标项目之前)。”。
(七)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
(略)、投
(略)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证书,1级得3分,2级得2分,3级及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
(略)、投
(略)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证书,3级及以上得3分,2级得2分,1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2案例(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能反映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如不能体现,须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变更为“4.2案例(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能反映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如不能体现,须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九)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
(略)运营服务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营服务人员同时具备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略)运营维护经验的,有一人符合要求得1分,最多6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配置人员名单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享受免缴或缓缴政策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变更为“
(略)运营服务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营服务人员同时具备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略)运营维护经验的,有一人符合要求得1分,最多1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配置人员名单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享受免缴或缓缴政策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十)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4.3项目人员安排(12分)”变更为“4.3项目人员安排(17分)”。
(十一)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增加“备注3.报价应明确相关计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运维人员和运营服务人员运维费用标准,以便后续实际费用结算。”
3.更正日期:2023年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
(略)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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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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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略)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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