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校史馆及公共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略):2023BTWZN01098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亳州学院校史馆及公共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施工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亳州学院校史馆及公共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含消防设计)、施工(含消防设计施工内容)、布展方案及其实施(包括且不限于在预算范围内的策划脚本撰写、方案效果深化设计、多媒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预算编制、施工布展实施方案等内容),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设计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施工满足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所有装修材料要求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清单控制价最终以采购人:
(略)
施工工期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110日历天。其中(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取得审图合格证和消防审查意见书,并经采购人:
(略)
项目经理:
(略)
沈龙
执业证书信息
(略):皖
(略)1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2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
(略)
张勇,汪永文,孙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1.292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亳州学院校史馆及公共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
(略)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法:
(略)2、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3、
(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公示附件.doc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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