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JLWT-2023-JLSLT114-BX发布时间:
(略):29:00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年白城联通印刷品采购公开比选,(
(略):JLWT-2023-JLSLT114-BX),
(略),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对
(略)年白城联通印刷品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
(略)采购内容:为白城联通采购印刷品,包括工单、退费登记单、入网协议、金融合约业务告知、靓号协议、算账单、实名制告知单、业务温馨提示单、银行托收单、粉白联收据、缴款单、宽带到期催缴单。本项目采购预算15.9998万元(不含税)。
供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送至采购人:
(略)
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略)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采购人:
(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公告附件,应答人不含税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4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
(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
(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
(略)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
(略)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7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应答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
(略)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单位:
(略)
2.11IP、MAC地址:
(略)
2.12如不同应答人单位:
(略)
2.13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
(略)”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
(略)”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
(略)
(2)与采购人:
(略)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
(略)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略)
4.1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4.3比选文件获取:
(略)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
(略)
4.5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
(略)”。
4.6由于潜在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其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0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唱价地点:
(略)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
(略)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
9.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电子邮箱: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10.附加项
无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3月27日
发布单位:
(略)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附件.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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