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来复段建设工程一期南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来复段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略)
招标代理:
(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略)(若有)为/。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规模:对流经溪尾槽、潆溪河、潆溪河支流二河段部分河堤进行治理(含河道清淤、河堤加固等内容),总计长度约1000米。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5月
2.5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业主自筹资金
2.7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1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
(略)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1)必须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且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类似业绩为水利工程类;2)业绩资料除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4-2.10条文要求提供外还
(略)(略)页截图。2、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公告及目录要求编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
(略)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
(略)
4.2申请人自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略)(四川省)(
(略).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
(略)(四川省)(
(略).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
(略)(四川省)(
(略).cn)在代理机构: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四川省)(
(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2023年03月23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
(略)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
(略)
(5)
(略)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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