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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城区爱民河永丰湖河湖连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贺州 发布日期:2018-01-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市城区爱民河永丰湖河湖连通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农经【2016】410号文、【2017】168号文、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施工、 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贺州市和平路以南,爱民路以东,沿新华路,至育才路口,再沿竹山路,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范围。
建设规模:规划范围包括公园用地面积549608.5㎡(约824.413亩)和商业预留用地面积为90016.6㎡(约135.025亩)。公园用地中包括永丰湖用地面积和爱民河用地面积。其中永丰湖陆地面积为124035.65㎡(约186.053亩),水体面积为380427㎡(约570.641亩);爱民河陆地面积:30045.85㎡(约45.069亩),水体面积:15100㎡(约22.650亩)。总建筑面积为2440.16㎡,其中公园服务中心为488.86㎡;民俗主题艺术馆为953.46㎡;公园配套商业用房为588.31㎡;独立公厕1为59.04㎡;独立公厕2为59.04㎡;古塔为291.45㎡。绿地率为78.2%,机动车停车位14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73个。公园建设包括新建市政景观建筑、景观构筑物、硬质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景观小品、综合管网等内容。
合同估算价:18976.03万元
计划工期:
①设计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通过审批后4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
②施工工期: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暂定600日历日。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批复文件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①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②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 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 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注: 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
项目负责人:赵晓月
电话:13261576280
QQ在线:3535421193
微信咨询:1326157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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