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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槎片区公办学校(暂未命名)新建项目--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18-01-18

奇槎片区公办学校(暂未命名)新建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南、规划十四路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奇槎片区公办学校(暂未命名)新建项目西校区教学楼和东校区楼的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其中西校区教学楼安装无机房无障碍乘客电梯2台,无机房乘客电梯1台;东校区教学楼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3台,东校区楼安装无机房无障碍乘客电梯2台;合计共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8台。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70日历天。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至现场并开始安装,货物运至现场后4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及办理检验证书。全部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5月1日。
2.4 本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对奇槎片区公办学校(暂未命名)新建项目西校区教学楼和东校区楼的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含安装、调试及质监验收)。其中西校区教学楼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3台,东校区楼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5台,具体施工要求、电梯参数和功能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2315078.82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及其他关于电梯投入使用前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及批准文件。投标人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4.2.1①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型式:无机房客梯,A级)。如投标人为非电梯制造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委托代理相关证明材料及该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型式:无机房客梯,A级)。②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承诺或声明函。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8日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7: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锐
电话:13261027190
微信:13261027190
QQ:415979460
邮箱:415979460@qq.com
注: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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