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
(略)年度混烃回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
(略)年度混烃回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地点:
(略)
2.2招标范围:
(1)投入设备:自有设备(混烃回收撬、制冷机、增压机、空气压缩机、冷干机、液化石油气储罐等相关混烃回收设备)
(2)建设混烃回收场站(值班室、机电室、库房等生产辅助用房)
(3)
(略)NP3-2平台和NP2-3平台天然气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并回收伴生物(混烃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1500万元/年;
2.5标段划分:R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2)NP2-3LP、NP3-2LP
(略)均需具备省级及以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证)。
(3)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略)可查。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8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具有混烃回收收务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20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①自2018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②未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
(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
(略)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
(略)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
(略)
(4)项目施工人员:NP3-2平台不少于24人,NP2-3平台不少于18人,均需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其中至少有6人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
(5)另外,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需要具备硫化氢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项目施工人员需具备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或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日内以上人员取得要求证件,如未按期取得,则取消中标资格)。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等证明文件;项目施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要求:
NP3-2平台:
(1)提供一套或多套总处理能力满足350000m³/d的混烃回收设备(包含过滤、脱水、增压、制冷、分离等相关设备,其中增压设备处理能力需满足400000m³/d)。
(2)混烃回收设备进口压力满足0.2-0.3Mpa,排气压力不低于1.5Mpa。
(3)混烃回收制冷温度≤-30℃
(4)提供一台或多台燃气发电机,发电机发电量满足混烃回收设备运行中所需所有电量,燃气发电机消耗1m³天然气发电量不得低于3KW•h
(5)投标人所提供的处理装置,须为撬装一体化结构。
NP2-3平台:
(1)提供一套或多套总处理能力满足170000m³/d的混烃回收设备(包含过滤、脱水、增压、制冷、分离等相关设备,其中增压设备处理能力需满足200000m³/d)。
(2)混烃回收设备进口压力满足0.2-0.3Mpa,排气压力1.0-1.5Mpa。
(3)混烃回收制冷温度≤-30℃。
(4)提供一台或多台燃气发电机,发电机发电量满足混烃回收设备运行中所需所有电量,燃气发电机消耗1m³天然气发电量不得低于3KW•h。
(5)投标人所提供的处理装置,须为撬装一体化结构。
计量要求:根据计量要求,混烃回收站安装进口适用流量计进行计量,流量计需第三方检定。
3.8履约担保承诺: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需进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电汇),履约担保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4日18:00:00时至2022年1月29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
(略)”(https://
(略).html),
(略)(
(略).html)在线报名,
(略)审核,
(略)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略)上支付的模式,
(略)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
(略)-
(略)-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
(略)的授权,
(略)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略)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略)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
(略)
支付成功后,
(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略)问题,
(略)运营单位:
(略)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
(略)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
(略)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
(略)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项目名称:
(略)
③
(略)上操作,
(略)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
(略)首页----操作指南---《
(略)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略)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
(略)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9日8时30分,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
(略)网页.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机构: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邮编:/
邮编:063000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电话:
(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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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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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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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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