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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屿镇人民政府江口青州流流安置房物业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2-01-18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略)
甲方:南屿镇人民政府
乙方:(略)

(略)为[350191]SHGS[GK](略)的南屿镇人民政府江口青州流流安置房物业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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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及品目名称:(略)
1-1C1204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略).39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玖万壹仟叁佰肆拾肆元叁角玖分(¥(略).39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略)
4.1交付时间:按业主要求时间交付;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每月进行考评、汇总项目服务考评情况。。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福州(略)面积12135.37㎡;(以上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地理位置显眼,交通发达便利。福州(略)启动对该安置房物业进行公开招标管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度汇总综合考评,参考《(略))附件7,《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略)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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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1、中标方负责按物业费收取的方案规定收取已入住业主的物业费。2、未入住的空置房物业费用按竞得价标准的70%由招标方支付。3、中标方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招标方于次月十日内收到中标方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略)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为了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中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第一年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至采购人:(略)
9、合同有效期
3年,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如果在未满1年的期限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以管理服务满1年为期限终止合同;如果在满1年未满3年的期限内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以业委会成立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合同终止期限,合同终止后另行公开投标。)。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档案遗失、损坏,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略)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乙方违反招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支付。(8)乙方违反招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招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本物业(略)域,并与甲方选聘或全体业主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二)、物业管理范围南屿镇江口村青州流流安置房物业管理面积60578.41㎡(具体以实测为准)。★(三)、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1、物业费收费标准:江口村青州流流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面积总面积48443.04㎡,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1.1元/月.㎡,每个月物业服务费53287.344元,一年物业服务费639448.13元,三年物业服务费(略).39元;合同的三年服务期已交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略)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不含公共水电费用。小区物业共用部分及共用设备设施等(略)域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由相关业主按建筑面积按月进行分摊;乙方自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南屿镇人民政府乙方:(略)
住所:南屿镇水西林13号住所:福建(略)物业处
单位:(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略)联系方法:(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略)福州温泉支行
(略):账号:(略)01741
签订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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