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
(略)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和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以下简称药物球囊)带量采购计划安排,为确保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我省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主体。我省具备开展药物球囊相关手术的医疗机构(
(略))(见附件1)。
(二)采购清单。即省际联盟药物球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2)。
(三)采购周期。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执行之日起),必要时可延长,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四)约定采购量。以医疗机构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
(略)”确认的需求量数据为准(见附件3)。
(五)执行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19日我省执行省际联盟药物球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原采购的中选品种库存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消化完毕后执行。
二、
(略)及采购流程
(一)
(略)。“
(略)”(
(略).gov.cn:8086/login.html)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为省际联盟药物球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入口,
(略)站“药品招标采购”栏目(
(略).cn/ylbzj/c115246/ypzbcg.shtml)
(略)“服务窗口”栏目(
(略).cn/ggzyjy/c112497/fwck.shtml)登录。
(二)采购流程。中选产品导入“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产品目录中,各采购主体、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在网上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
(略)进行设置、提醒和预警,实现中选产品采购、使用、交易、配送和结算等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三、中选价格及支付结算
(一)中选产品价格为“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的采购价格。
(略)挂网的中选产品调价后转入“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模块”,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引导和鼓励非中选企业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
(二)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药物球囊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各采购主体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各采购主体要按照同中选产品“性能与价格相匹配”原则,
(略)采购其他价格适宜品种。
五、严格质量监管和配送服务
(一)中选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
(略)场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按照合同进行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二)中选生产企业是产品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督促所选配送企业及时响应订单并配送,省医保局将加大配送情况的通报力度,确保产品配送到位。
(三)
(略)后,可自行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企业配送。
(略)基础库中的“配送关系维护”模块中与资质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维护在甘肃省销售的授权书,
(略)中按产品维护配送关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将执行中选结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至上级相关部门。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群众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公众关心的问题。
(三)加强监管。各级医疗保障局要加强
(略))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略)
技术支持电话:
(略)转8124
(略):
(略)、
(略)
省医疗保障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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