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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盲人学校改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E3300000007000582001001]第2次补充说明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2-01-17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浙江省盲人学校改建工程(项目名称:(略)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位(略)等。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64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394.4平方米(含不计容架空层面积97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7平方米(含人防面积2822.63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1265.07万元。
工程分阶段建设,主要的建设内容为:
第一阶段:(略)(略)部分建筑、(略)、传达室及隔离室等及其他;(略)及报告厅、(略)、两幢学生宿舍及连廊、一个地下车库等及其他。
第二阶段:(略)、一幢食堂、(略)(略)(略)等及其他;(略)(略)、一幢体艺馆/食堂、一幢学生宿舍及连廊等及其他。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上述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㈠工程设计范围:在招标人:(略)
㈡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配套工程和燃气配套工程、场地平整,(略)修筑与拆除及修复、(略)的修建、发包人临时食堂建设面积约200平方米、标化工地和智慧工地等工程施工必须的工作。),发包人原有设备、苗木及雕塑、小品等利用及过期化学药品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拆除、转移及安装,场地内外苗木移植、养护(约84株),雕塑、小品的迁移、安装,过期化学药品处理(约15.47L和1.58Kg)等。华数、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施工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㈢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各类教学用具(教室内课桌椅,白板、大屏等教学设施)、(略)内寝具、桌椅及窗帘、(略)内办公家具等、会议室大屏、厨房设备、(略)内分体空调等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㈣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略))要求执行。
㈤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华数、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单位:(略)
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配合办理各类证照。
㈦其他:第三方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概算投资21265.07万元(含基本预备费),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略)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略)
5.(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本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1)、(2)、(3)之一: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范围内工程费用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如上述证明资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相关设计批复文件补充证明。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资料为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上述证明资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中的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及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资料为准(合同金额除外,应以合同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略)中定义为准,不包括居住建筑。
注:①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②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按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③除整体分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或施工工作外,其余分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可(分包业绩还须同时提供发包主合同);④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注①、注②予以认可的业绩外,其余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方式:(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略)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1)、(2)、(3)之一: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范围内工程费用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完成过公共建筑工程(须满足单个合同金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如上述证明资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相关设计批复文件补充证明。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资料为准(合同金额除外,应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上述证明资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中的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及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资料为准(合同金额除外,应以合同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略)中定义为准,不包括居住建筑。
注:①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②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按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③除整体分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或施工工作外,其余分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可(分包业绩还须同时提供发包主合同);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略)查询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三个岗位允许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兼任或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略)
7.浙江省盲人学校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略)
8.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附件。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略)址为(略),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略)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略)上下载方式:(略)
2.(略)上下载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略)(略)(略)(略))”,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略)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略)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略)向招标人:(略)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3.(略)上远程开标方式:(略)
4.开标地址:(略)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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