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安全及环境卫生综合检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发布日期:2022-01-11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2/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编制日期:2022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略)
(略)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略)-(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建设地点:(略)
安徽(略)
地理坐标
(117度28分52秒,30度38秒31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M7461环境保护监测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试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池发改备(2017)428号
总投资(万元)
1600
环保投资(万元)
57
环保投资占比(%)
3.56
施工工期
三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93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略)(略)(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7.(略),北纬30.(略)),根据《(略)城市总体规划图》((略)),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项目属于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行业,因此,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相符。
根据项目所在地水环境(略)划,项目纳污水体为长江。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略),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项目选址不属于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略)域,符合相关环境(略)划。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规划符合相关要求,合理合法。
2、与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略)),本项目属于M7461环境保护监测。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申报后,2017年经(略)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略)-(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强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判定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如下。
①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略)域。生态保护(略)划分为一类(略)和二类(略)。一类(略)范围包括省级(含)以上自然(略)(略)(略)、风景(略)的核(略)、饮用水水源(略)的一级(略)、地质公园的一级(略)、森林公园的(略)、湿地公园的(略)以及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略)(略)、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略)(点)的(略)等。未纳入一类(略)的生态保护(略),则为二类(略)
两类(略)实行分类管理,一类(略)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允许的民生工程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二类(略)内,实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改变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性质,不得降低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得减少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面积。
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略),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本工程选址符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略)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1-1。
其他符合性分析
图1-1本(略)块与(略)生态保护(略)位置关系图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②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略)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略)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略)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略)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产业(略)内,根据(略)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进行评价。2020年,(略)(略)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24天,优良率88.5%,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2020(略)长江(池州段)、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黄温河、九华河、白洋河、龙泉河、七星河共计9条河流共计16个断面,其中达到I类水的断面有2个,占12.5%;达到类水的断面有14个,占87.5%。本项目纳污水体为长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Ⅲ类标准。
根据监测数据,(略)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略)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工程分析,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在运营期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周边大气环境功能能维持现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略)废水排入自建集水池,内置pH检测装置,自动加酸碱,中和后(略)(略)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水环境功能能维持现状;噪声能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功能能维持现状。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本顶目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略)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均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③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略)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441.46t/a,总用电量为20万kWh/a,均(略)域能源利用上限控制要求。
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建设内容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长江三(略)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安徽省和(略)的产业政策法规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4、与《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
本次评价针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与《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拟建项目与《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
政策名称:(略)
相关
要求
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

长江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略)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项目选址位于池州(略),距离长江干流及支流岸线约4.1km,该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
符合
5、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的符合性
表1-2拟建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符合性分析
政策名称:(略)
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
(一)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略)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略)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略)。合规化(略)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项目距离长江4.1km,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能有效降低对环境影响。本项目为环境保护监测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符合
6、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长三(略)(略)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长三(略)(略)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表1-3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政策名称:(略)
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略)。新、
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①本项目主要从事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样品前处理、检测化验配置溶液时产生少量废气,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均为低VOCs原辅材料,项目VOCs排放量为0.004t/a。建设单位:(略)
②本项目建成后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略)
符合
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
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
《安徽省及(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
符合
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符合
《长三(略)(略)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
符合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略)
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符合
(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
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
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削减VOCs无组织放。
符合
(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符合
(4)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略)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略)
符合
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略);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略)
符合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略)
符合
VOCs(略)要求:VOCs(略)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略),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符合
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背景
(略)(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37m2,建筑面积为937m2。主要经营范围为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等,预计年检测样品7000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改扩建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略)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迅速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本次环评目的是在了解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基础上,分析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投入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同时结合实际,依据国家、安徽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规定实行达标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确定以及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位(略),项目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度28度52秒,北纬30度38分31秒。
(略),南面为维也纳酒店,西面为凯旋门三(略),北面为(略)商务局。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周边环境情况见附图2。
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1)工程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略)
②建设单位:(略)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行业类别及代码:M7461环境保护监测
⑤总投资:700万元
⑥建设地点:(略)
(2)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
(略),厂房占地面积为937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
规模
主要用途
主体工程
便捷采样设备室
建筑面积51.62m2
存放采样设备
小型设备室
建筑面积12.99m2
存放小型仪器设备,如紫外分管光度计
高温室
建筑面积17.58m2
放置高温设备
药品室
建筑面积25.77m2
药品和玻璃仪器的存放
缓冲间1
建筑面积15.88m2
缓冲
缓冲间2
建筑面积16.23m2
缓冲
理化实验室
建筑面积18.26m2
样品前处理
天平室
建筑面积16.15m2
天平、恒温恒湿恒重设备放置处
样品室
建筑面积15.71m2
样品存放处
微生物室
建筑面积21.55m2
微生物实验检测处
无机处理室
建筑面积21.68m2
样品前处理、无机化学试剂配制
有机处理室
建筑面积21.61m2
样品前处理,油类物质测定、有机试剂配制
样品接受室
建筑面积18.75m2
存放样品
钢瓶室1
建筑面积21.02m2
存放气体及液体钢瓶
钢瓶室2
建筑面积14.74m2
存放气体及液体钢瓶
嗅辨室
建筑面积29.61m2
臭气的测定
辅助工程
办公室1
建筑面积26.29m2
现场办公室
办公室2
建筑面积43.58m2
会议室1
建筑面积55.46m2
现场办公室
建筑面积10.35m2
(略)
建筑面积5.03m2
废液(略)
消防储备间
建筑面积5.98m2
消防物资储备
电房
建筑面积9.98m2
供电
一般固废库
建筑面积10m2
一般固废暂存
危废库
建筑面积5m2
危险固废暂存
公用工程
(略)
(略)供给
(略)
(略)供给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略)(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器皿其余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
①清洗废水经过自建污水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后(略)(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②(略)排放(略)(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喷淋塔废水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略)(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废气处理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氨
经风机总量为10000m3/h的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引风管引至碱喷淋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研磨粉尘
通风橱的集风管将研磨废气引至打磨除尘器进行布袋除尘,其余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
通过风机总风量为15000m3/h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
采取基础减震、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一般工业固废
破碎玻璃
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交废品回收
废包装品
实验室危废
实验废液
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略)
第一次清洗废水
试剂包装瓶
废活性炭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建设内容
(3)产品方案
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见表2-2。
表2-2项目产品一览表
(略)
产品
单位:(略)
年产量
1
废水样品

1000
2
废气样品

3000
3
土壤和沉积物样品

1000
4
噪声监测点

2000
(4)项目主要仪器设备
本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如表2-3所示:
表2-3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略)
名称:(略)
(略)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
GC112A
3
2
热解析仪
HJ-V
2
3
氢气、空气一体发生器
HA-300
1
4
电子天平
FA2004BV
1
5
机械式温湿度计
WS-A1
1
6
除湿机
1010系列
1
7
活化仪
BTH-10
1
8
数字式照度计
TES1330A
1
9
(略)恒流大气采样器
ZC-QL
1
10
ppM甲醛检测仪
/
1
11
电子皂膜流量计
GL-102B
1
12
建材放射性检测仪
CIT-3000F
1
13
多道低本底伽玛能谱仪
CIT-3000F
1
14
鼓风干燥箱
SC101-0B
1
15
氟化物采样器
DL-6100F
1
16
TDS测试笔
/
1
17
穿孔萃取器
/
1
18
DZTW调温电热套
/
1
19
冰箱
BCD-92C
1
20
鼓风干燥箱
DHG-9023A
1
21
制样粉碎机
FM-2
1
22
颚式破碎机
100*60
1
23
电热恒温水浴锅
HH-2
1
24
测氡仪
RAD7
1
25
大气采样仪
QC-2型
1
26
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量仪
CT-6025
1
27
固体样品粉碎机
XA-1
1
28
激光测距仪
SW-600S
1
29
(略)
THCZ-100型
1
30
笔式PH计
PH818A
2
31
机械式温度计
WS-A1
1
32
机械式温度计
TH101B
3
33
温度计
AR827
1
34
空盒气压表
DYM3型
1
35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722
1
36
电子天平
XY2000JB
1
37
电子天平
JM-A1003
1
38
大气采样仪
QC-2型
1
39
石墨炉控制器
4510GF
1
40
冷却液循环机
AS800A
1
4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4510F
1
42
无油空气压缩机
ACA-320
1
43
电子天平
AUW120D
1
44
生化培养箱
LRH-150B
1
45
微控数显电热板
ZH35APLVS
1
46
超声波清洗器
KQ-500E
1
47
数码超声波清洗机
VGT-1990QTD
1
48
XSP系列生物显微镜
XSP-2CA
1
49
菌落计数器
XK97-A
1
50
隔膜真空泵
GM-0.33A
1
51
L5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L5S
1
52
电导率仪
DDS-307
1
53
电导电极
DJS-1C(铂黑)
1
54
pH计
PHS-25
1
55
参比电极
232-01
1
56
氟电极
PF-1-01
1
57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JPB-607A
1
58
收线器(电缆盘)
DZL18
4
59
声校准器
AWA6221B型
1
60
二门保鲜柜
/
1
61
单人净化工作台
SW-CJ-1D
1
62
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FY-DQ101
1
63
颗粒物切割器
FY-QG001
1
64
Pm2.5切割器
FY-QG001
1
65
Pm10切割器
FY-QG001
1
66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GH-60E型
1
67
油烟取样管
GH-60E型
1
68
含湿量检测器
GH-60E型
1
69
多功能取样管
GH-60E型
1
70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
XFS-280MB
1
71
水浴恒温振荡器
THZ-82
1
72
双数显恒温磁力搅拌器
85-2A
1
73
个体空气采样器
PC-A
1
74
个体空气采样器
PC-B
2
75
ZRQF系列智能风速计
F30J型
1
76
大气采样仪
QC-1S型
1
77
林格曼黑度计
HC10型
1
78
电阻炉
SX₂-4-10A
1
79
皮托管
HCK-200
1
80
便携式红外线分析器
GXH-3011A
1
81
超静音增氧气泵
MODEL
1
82
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管
DL-Y20
1
83
COD消解器
HCA-100
1
84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崂应2050型
2
85
冰河导航手持式卫星定位仪110
GPS610
2
86
微控数显电热板
EH35Aplus
1
87
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
XFS-280M
1
88
便携大气恒流采样器
ZC-QL
1
89
全压测试仪
HCK-200
1
90
红外测油仪
OL580
1
91
智能烟尘(气)测试仪
FY-YQ201
1
92
微型土壤试样粉碎机
FT103
1
93
声级计
AWA5636型
1
94
原子荧光光谱仪
SK-2003A
1
95
通用型超纯水机
KNT-Ⅱ-20
1
96
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TYH-30
1
97
台式低速离心机
TD4K-Z
1
98
电动振筛机
8411型
1
99
离子色谱仪
PIC-10型
1
100
旋转蒸发仪
SB-1100
1
101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SHB-III
1
102
高速台式离心机
TGL-16B
1
103
均质器
JZQ-II
1
10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GC-2010Plus
1
105
液相色谱仪
LC210
1
106
气相色谱仪
GC126N
1
107
智能烟气取样器
GH-6068
1
108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FA-1
1
109
固相萃取仪
QSE-12B
1
110
干式氮吹仪
ZGDCY-12
1
111
调速振荡器
KS型
1
112
尘埃粒子计数器
CLJ-E
1
113
密闭式智能微波消解/萃取仪
XT-9916型
1
114
便携式冷藏箱
/
1
115
臭气采样装置
OLF550AFV
1
116
气体采样仪
QC-5
1
117
温度热流计
JTR01
1
118
电能质量分析仪
ETCR5000
1
119
真空冷冻干燥仪
FD-1A-50
1
120
格林沉降器
170*300mm
1
121
红外测温仪
DT-812
1
122
振动测试仪
HS5936型
1
123
标准微晶COD消解器
KAS-12W
1
124
生化培养箱
SPX-150系列
1
125
二氧化碳培养箱
PCD-E3000
1
126
圆状/螺旋取土钻
1m钻头
1
127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型
5
128
新型数显恒温水浴锅
HH-6
1
129
电子冷热箱
CW型
1
130
声级计
AWA5636型
1
131
度器PH计
/
1
132
翻转式振荡器
FZ-12
1
133
磨光机
/
1
13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Avio200
1
135
机械冰箱
BCD-180G
1
136
索伊冷链柜
SOYEA
1
137
数字温度计
SW-572
1
138
数字式照度计
SW-582
1
139
大气采样器
TQC-1500Z
1
140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湿度检测仪
AZ77597
1
141
数位式噪音计
AZ8921
1
142
零顶空萃取器
LDK-550
1
143
空盒气压表
DYM3型
1
144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
FYF-1
2
145
多量程孔口流量校准仪
崂应7020A
1
146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崂应3012H
1
147
废气VOCS采样仪
崂应3036型
1
14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2
149
VOCS真空智能采样箱
崂应2083型
1
150
真空箱气体采样仪
崂应2083型
3
151
废气污染源多功能取样管
TW-3095型
1
152
烟气加热采样管
TW-3088型
1
153
数显恒温油浴锅
HH-S
1
154
浊度检测仪
LH-Z10A
1
155
便携式酸度计
DL-PH100
1
156
流量计
HY.CL-10
1
157
钢尺水位计
HY.SWJ-1
1
158
便携式PH计
DL-PH100
1
159
便携式红外线CO2分析仪
DL-3010E
1
160
旋桨式流速仪
LS1206B
1
161
便携式水质抽滤器
DL-C60S
1
162
便携式直流电源
TW-DC2415型
1
163
浮游微生物采样器
FSC-IV型
1
164
分析天平
AUY220
1
165
展示柜
/
1
16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6880
1
(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4。
表2-4原辅料消耗情况
(略)
药剂名称:(略)
包装规格
最大储存量
年用量
储存位置
1
丙酮
500ml/瓶
5L
25L
药品室
2
高锰酸钾
1kg/瓶
1kg
10kg
3
甲苯
500ml/瓶
5L
22.5L
4
三氯甲烷
500ml/瓶
3L
20L
5
盐酸
500ml/瓶
2.5L
25L
6
硫酸
500ml/瓶
5L
20L
7
乙醚
500ml/瓶
5L
15L
8
2-丁酮
500ml/瓶
5L
10L
9
高氯酸
500ml/瓶
0.5L
7.5L
10
过硫酸钾
500g/瓶
0.5kg
2.5kg
11
硝酸
500ml/瓶
0.5L
30L
12
硝酸铵
500g/瓶
0.5kg
1.5kg
13
硝酸钡
500g/瓶
0.5kg
1.5kg
14
硝酸钾
500g/瓶
0.5kg
2.5kg
15
硝酸镁
500g/瓶
0.5kg
1.5kg
16
硝酸镧
500g/瓶
0.5kg
1.5kg
17
硝酸钙
500g/瓶
0.5kg
1.5kg
18
硝酸铯
500g/瓶
0.5kg
1.5kg
19
硝酸锶
500g/瓶
0.5kg
1.5kg
20
乙腈
500ml/瓶
0.5L
5.5L
21
N,N-二甲基甲酰胺
500ml/瓶
0.5L
3L
22
30%双氧水
500ml/瓶
0.5L
2.5L
23
硝酸锌
500g/瓶
0.5kg
4kg
24
硼氢化钾
100g/瓶
0.1kg
0.8kg
25
2,6-二硝基酚
100g/瓶
0.1kg
1kg
26
次氯酸钠溶液
500ml/瓶
0.5L
4L
27
硝酸钠
500g/瓶
0.5kg
4kg
28
氢氟酸
500ml/瓶
0.5L
12.5L
29
二苯胺磺酸钡
500g/瓶
0.5kg
2kg
30
碘化汞
500g/瓶
0.5kg
1kg
31
硫氰酸汞
500g/瓶
0.5kg
1kg
32
硫酸汞
500g/瓶
0.5kg
1kg
33
硫酸银
500g/瓶
0.5kg
1kg
34
氯化汞
500g/瓶
0.5kg
1kg
35
铁氰化钾
500g/瓶
0.5kg
1kg
36
硝酸汞
500g/瓶
0.5kg
0.5kg
37
硝酸银
100g/瓶
0.1kg
0.7kg
38
乙酰丙酮
500ml/瓶
1L
4L
39
纳氏试剂
500ml/瓶
1L
5L
40
氢氧化钡
500g/瓶
0.5kg
5kg
41
苯胺
500ml/瓶
1L
5L
42
过氧化钠
500g/瓶
0.5kg
10kg
43
苯酚
500g/瓶
0.5kg
4kg
44
95%乙醇
500ml/瓶
1L
20L
45
氨水
500ml/瓶
1.5L
12.5L
46
冰乙酸
500ml/瓶
1L
16L
47
丙三醇(甘油)
500ml/瓶
1L
20L
48
乙酸酐
500ml/瓶
1L
15L
49
二硫化碳
500ml/瓶
1L
16L
50
二硫化碳(无苯)
500ml/瓶
1L
16L
51
甲醇
500ml/瓶
2L
15L
52
甲醛溶液
500ml/瓶
1L
10L
53
四氯化碳
500ml/瓶
1L
7.5L
54
无水乙醇
500ml/瓶
1L
10L
55
乙酸乙酯
500ml/瓶
1L
13.5L
56
糠醛
500ml/瓶
1L
5L
57
乙醇胺
500ml/瓶
1L
5L
58
环己烷
500ml/瓶
0.5L
6.5L
59
二甲基亚砜
500ml/瓶
0.5L
5L
60
正己烷
500ml/瓶
0.5L
2.5L
61
二氯甲烷
500ml/瓶
0.5L
5L
62
异戊醇
500ml/瓶
0.5L
5L
63
四氯乙烯
500ml/瓶
2.5L
22.5L
64
石油醚
500ml/瓶
1.5L
12.5L
65
单盐酸肼
500g/瓶
0.5kg
3kg
66
甲基异丁基甲酮
500ml/瓶
1L
5L
67
吡啶
500ml/瓶
1L
5L
68
异丙醇
500ml/瓶
1L
5L
表2-5部分药剂理化性质一览表
药剂名称:(略)
分子式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
毒性
丙酮
C3H6O
熔点-94.9℃(178.2K),闪点-20℃,与水混溶,沸点56.53℃(329.4K),密度2.00g/cm3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人吸入12000ppm*4小时,最小中毒浓度
盐酸
HCl
无色液体,有腐蚀性,具有刺激性气味。熔点57℃,相对密度(水=1)1.20。与水混溶,浓盐酸溶于水有热量放出。与碱液发生中和反应,与活泼金属单质反应生成氨气,与金属氧化物反应生成盐和水。
该物质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性,可致人体灼伤
LC50:3124ppm(大鼠吸入)
硫酸
H2SO4
纯品为无色油状液体,密度1.84g/cm3,沸点337℃,熔点10.371℃,能与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同时放出大量的热。浓硫酸有脱水性、强氧化性,稀硫酸能与金属、金属氧化物、碱等物质反应
不易燃,但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出易燃的氢气,有机会导致爆炸
LC50:2140ppm(大鼠吸入)
高锰酸钾
KMnO4
深紫色细长斜方柱状结晶,有金属光泽,溶于水、碱液,微溶于甲醇、丙酮、硫酸。
遇硫酸、铵盐或过氧化氢发生爆炸。遇甘油、乙醇引起自燃。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或混合时引起燃烧爆炸
LD50:1090ppm(大鼠吸入)
硝酸
HNO3
无色透明溶液,易溶于水,易挥发,相对密度141,熔点-42℃,沸点120.5℃是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能发生硝化、酯化、氧化还原反应。
助燃,与可燃物混合会发生爆炸
LC50:49ppm/4小时(大鼠吸入)
高氯酸
HClO4
无色透明的发烟液体,与水混融蒸气压2.00(14℃),熔点-122℃,沸点130℃(爆炸),密度1.76g/cm3。强氧化剂。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在室温下分解,加热则爆炸。无水物与水起猛烈作用而放热。
具有强氧化作用和腐蚀性
LD50:1100mg/kg(大鼠吸入);400mg/kg(犬经口)
硝酸钾
KNO3
无色透明斜方或三方晶系颗粒或白色粉末,易溶于水、不溶于无水乙醇、乙醚,熔点334℃,密度2.11g/cm3(水=1)
遇可燃物着火时,能助长火势。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
LD50:3750mg/kg(大鼠吸入)
甲醇
CH3OH
无色透明,有酒精刺激性气体,溶于水,混溶于醇、醚闪点11℃蒸气压13.33kPa(21.2℃),熔点-97.8℃,沸点64.8℃,密度
0.79g/cm3,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
易燃。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LD50:5628mg/kg(大鼠经口):15800mg/kg(兔皮);83776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乙酸
CH3COOH
无色液体,能溶于水、乙醇、乙醚、四氯化碳及甘油等有机溶剂闪点39℃,蒸气压1.5℃,熔点16.6℃,沸点117.9℃,密度1.050g/cm3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有爆炸危险。具有腐蚀性。
LD50:3530mg/kg(小鼠经口);
1060mg/kg(兔经
皮)
氢氟酸
HF
无色发烟液体。溶于水时激烈放热而成氢氟酸。密度为1.15g/cm3,熔点为-35℃。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常温下为无色透明至淡黄色冒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比重0.98,比水略轻,沸点19.4℃,极易挥发,置空气中,即白烟。
本品不燃,受热产生有毒氟化物和氧化钠烟雾
LC50:52mg/kg(大鼠经口)
(6)公用工程
①供电
项目用电全部来(略)(略),年用电量约20万kwh/a。
②给排水
项目用水全部来(略)清洁用水、检测用水、碱喷淋装置补充用水。
1)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时间240天。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略)),人员用水量计50L/人·d,则项目生活用水量1.5m3/d,360m3/a。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2t/d(288t/a)。
2)实验室用水
本项目实验用水包括实验室清洗用水、检测用水、碱喷淋装置补充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检测用水量约6.46m3/a(含纯水6.06m3/a),实验室清洗用水为50m3/a(含纯水15m3/a),纯水用水量为21.06m3/a(含部分检测用水6.06m3/a,部分清洗用水15m3/a)。
Ⅰ.实验室清洗废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量为45m3/a,其中第一次清洗废水0.45m3/a(略),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略)
Ⅱ.实验室检测废液: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实验室检测废液量为5.04m3/a,(略),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略)
Ⅲ.清净下水:高压蒸汽灭菌锅、蒸馏冷凝管间接冷却污水,恒温水浴锅定期更换污水,(略)(半自动)定期更换污水,污水均不与样品接触,主要污染物为SS,该污水为清净下水,排放量为1.02m3/a,(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Ⅳ.喷淋废水:碱喷淋装置底部设有循环水箱,废水通过循环水箱收集,收集后废水再次进入碱喷淋装置回用。喷淋废水在长期循环过程中,会有一定水量损耗,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损耗量为循环水箱体积的10%,本项目循环水箱体积为1m3,新鲜水补充量为0.1m3/d(24m3/a)。此外,喷淋废水需要定期更换,每月更换一次,产生废水量约为12m3/a。产生的喷淋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略)(略)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运营期全厂水平衡见图2-1。
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t/d)
(5)总定员人数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员工30人,厂内不设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6)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为937m2,厂房内分为便捷采样设备室、工具间、无极实验室、有机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天平室、高温室、样品接收室、药品室、辨嗅室、培养室、缓冲间、钢瓶室、微生物室、(略)等。各房间大小合理,厂房布置合理。
六、结论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1)水样品检测工艺流程
图2-2水样品检测工艺流程图
(2)气体样品检测工艺流程
图2-3气体样品检测工艺流程图
(3)噪声检测工艺流程
图2-4噪声检测工艺流程图
(4)土壤和沉积物检测工艺流程
图2-4土壤和沉积物检测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作为专业性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客户委托进行水、气、声、土壤、沉积物样品检验,采样员根据不同类型样品准备药剂与仪器。
采取水样后,对水样进行固定,移交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得到各原始数据后进行记录,即可编制检测报告。
采取气体样品前需调查气体类型和布置采样点,到现场进行采样后,部分样品直接由采样仪进行检测分析,读取数据,部分样品需交接到实验室,由实验人员对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化验结果数据汇总后编制成检测报告。
噪声检测需对项目进行调查,列出敏感点,在项目周边布置检测点,利用声级计进行噪声检测,记录人员把数据记录完整后,对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即可编制检测报告。
土壤沉积物需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按要求布点进行采样,移交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得到各原始数据后进行记录,即可编制检测报告。
主要污染工序: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施工期,故不存在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问题。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生产废水(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检验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和挥发性气体、通风橱和风机产生的噪声、员工生活垃圾、实验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建设项目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是: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样品前处理、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时产生的废气、仪器设备运行噪声、办公生活垃圾、检测固废、危险废物等。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数据来源符合要求。
根据(略)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进行评价。2020年,(略)(略)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24天,优良率88.5%,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年均浓度分别为8、26、51、34、14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年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SO2、NO2、PM10、PM2.5、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分别下降了20%、21.2%、15%、19.0%、18.1%、8.3%。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6.80,全年未出现酸雨。城区空气降尘量为1.9吨/平方千米月。
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
8
60
13.33
达标
NO2
年平均
26
40
65.00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1.1mg/m3
4
27.5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140
160
87.50
达标
PM10
年平均
51
70
72.86
达标
PM2.5
年平均
34
35
97.14
达标
由上表可知,(略)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二级标准要求,判定项目(略)域为(略)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略)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略)应优先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略)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照不同等级对应的评价时期要求开展现状监测;(略)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一级、二级评价时,应调查受纳水体近3年的水环境质量数据,分析其变化趋势”。
(略)废水规划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纳污水体为长江。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2020(略)长江(池州段)、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黄湓河、九华河、白洋河、龙泉河、七星河共计9条河流共计16个断面,其中达到Ⅰ类水的断面有2个,占12.5%;达到Ⅱ类水的断面有14个,占87.5%。湖库类共有2个国省控断面,2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平天湖水质为Ⅲ类,影响水质类别主要因子总磷的浓度较去年下降了6.1%;清溪(略)4个监控断面的水质为Ⅱ类-Ⅴ类,水质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影响水质类别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
因此项目纳污地表水体(长江)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厂界声环境现状情况,(略)于2022年1月5日~1月6日对项目地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具体检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
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四周各设1个监测点,详见表3-8。监测项目为连续等效A声级。
表3-2现状噪声监测布点
(略)
监测点
控制级别
1#
东厂界
2类
2#
南厂界
3#
西厂界
4#
北厂界
(2)测量仪器、方法及频次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采用AWA6228+多功能声级器进行测量。
测量方法:测量时间在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06:00)进行,每个测点在规定时间昼间和夜间各测一次。气象条件满足风力小于四级(5.5m/s),测量时天气晴好。测量频次:每个测点监测1天。
(3)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中2类区标准。
评价方法: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分析结果,采用等效声级法,即用各监测点等效声级值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4)监测结果
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3。
表3-3噪声监测结果汇总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实测值
是否达标
实测值
是否达标
[dB(A)]
[dB(A)]
[dB(A)]
[dB(A)]
1#东厂界
达标
达标
2#南厂界
达标
达标
3#西厂界
达标
达标
4#北厂界
达标
达标
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中2类区标准。
4、地下水、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的规定,本项目为环境保护监测,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且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的现状监测。
环境
保护
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清溪河水环境质量(略)域水环境功能要求,即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IV类水质标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所在地不受项目建设影响,保(略)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该建设项目建成后,项目(略)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2类标准。
4、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本项目建设地块(略)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5、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4。周边敏感点分布图见附图3。
表3-4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略)
名称:(略)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X
Y
1
清溪凯旋门三期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
012)(略)
WS
81
2
玖龙时(略)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WS
410
3
红光新村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WN
425
4
南苑新村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N
467
5
太阳新城A区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N
468
6
莱茵河畔家园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N
403
7
和谐家园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N
263
8
湖光(略)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N
436
9
江之南苑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
358
10
盛世华庭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ES
291
11
曼哈顿
117.(略)
30.(略)
居民
约1万人
S
422
12
南湖小学
117.(略)
30.(略)
校内人员
约1000人
E
216
13
清溪河
/
/
河涌
/
IV类水体
WN
137
14
秋浦河
/
/
河涌
/
Ⅲ类水体
WN
3232
15
绣春河
/
/
河涌
/
Ⅲ类水体
S
950
16
长江
/
/
河涌
/
Ⅲ类水体
WN
818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中特别排放限值。
表3-5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120
/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
表3-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
污染物名称:(略)
特别排放限值(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略)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4中三级标准(即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表3-7废水排放标准单位:(略)
标准
pH
COD
BOD5
SS
NH3-N
石油类
LAS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中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20
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一级A标准
6~9
50
10
10
5
1
0.5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具体如下。
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单位:(略)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略)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COD、氨氮和VOCs、SO2、NOX。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纳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控制。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2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6t/a,则本次评价建议申请总量为:有机废气:0.0022t/a,氮氧化物:0.0036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