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搬迁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搬迁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PCGC2021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85762806、150606078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相府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0595-856818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5-85762806、15060607814、409202167@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搬迁用房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债券补助 ,招标人为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华街392号(原晋江市医院爱国楼院区2号楼);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3790137元,对原晋江市医院爱国楼院区2号楼7层和8层重新改造,总改造面积1450平方米,层高均为3.4米,单跨最大跨度为13.6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3790137元,对原晋江市医院爱国楼院区2号楼7层和8层重新改造,总改造面积1450平方米,层高均为3.4米,单跨最大跨度为13.6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给排水、消防、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配套儿童康复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9013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资料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 2021年11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未能准时获取招标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获取招标资料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报名材料至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5层,联系人:小陈,联系方式:0595-85762806/15060607814】获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之日所属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署单位应与意向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75000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PCGC202107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5层);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之日所属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署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按第4条要求获取招标资料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投标人只能派出一名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参与开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检查、测量体温等工作。若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无法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或出示的健康码、行程码不符合规定而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完成后,应立即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669号(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边) ;
电话: 0595-85684489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霞行社区相府路12号,邮编:362200 ;
电话: 0595-85681857 ;
联系人: 姜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邮编:362200 ;
电话: 0595-85762806/15060607814;
联系人:小陈。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承诺函
我单位为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搬迁用房改造工程的招标人,因我方原因未设立投标保证金专户,现委托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收本招标项目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我单位郑重承诺,切实保障本投标保证金款项的安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受委托机构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我单位依法承担其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2021年11月26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9.0137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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