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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可控硅组件等2项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1-09-18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采购的攀钢钒可控硅组件等2项第2次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
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略)
交货时间:(略)(略)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略))、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
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
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并上传营业
执照。
(2)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
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略))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30日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请于(略):00至(略):(略)
(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略)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0,(略)
(略)提交。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略)
5.3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略)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617023邮编:610031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话:(略)
(略)址:(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略):(略)035939
(略)
附件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补充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业标准执行。
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略)的,(略)规格栏目填报清楚。(略)
(略)具备完全互换性,投标方必须确保采购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
标的物满足现场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
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全称或者品牌,(略)一致,(略)
(略)一致。
4、如投标方为首次向采购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中标后应与用户进行技术交
流后再供货。
5、投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二、供货要求:
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
2、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必须满足条件,不允许偏离。
3、在质量保证期内,当投标方产品由于自身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时,采购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①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②向投标方收取该项合同金额(含税)5%的违约金;③当对采购方造成
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采购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投标方索赔;④投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采购方供
应商评价;⑤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⑥新增供应商第一年
度内供货,累计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三、评标办法:
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
2、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本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招标人:(略)
评标的重要参考。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原则进行评审(总价最低,且分项价都不超过预
测价者可直接中标)。
3、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满足招标文件且满足评标原则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只能1家投标方中标,若有两
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均满足中标条件且价格相等时,则标书先送达者中标。
4、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终止评标,按流标处理。
5、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采购方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或交货期超出采购方承受范围,
采购方有权否决。若所有投标都不满足,应否决所有投标,立即转入竞争性谈判。到投标截止时间,若递
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评标委
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出谈判结果。到投标截止时间,若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现场不予开标,直接流标,需给出《招标情况说明》,并提供投标方名称:(略)
如是第二次及以上招标仍只有一家投标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6、竞争性谈判规则:谈判小组按照《鞍钢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
但如果经谈判后,投标时的最低价投标方不再是最低价方,则再进行补充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情况,评审
小组负责人可征求小组成员意见后进行增加谈判轮次。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方后一次报
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四、履约保证:
1、履约能力: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
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2、首次在采购方签订合同的投标方,需缴纳合同标的额(含税)10%的履约保证金及5%的质量保证金(取
整数)。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发票挂账结算时)
暂扣的形式缴纳。
3、签订合同的含税金额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原则上,须缴纳合同标的额10%(含税)的履约保证
金及5%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略)
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发票挂账结算时)暂扣的形式缴纳。
五、报价要求:
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税率13%。(单位:(略)
2、单价、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保留的报价不予接受。分项报价必须报全,否则废标。
3、以投标方的投标单价报价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方的修正价格为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方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方做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方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中的支付方式:(略)
二、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1).doc;
附件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5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略)-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1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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