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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垡头东里4号1幢(大厂房)地上一层出租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1-09-16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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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出租方承诺函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略)元/年出租面积2772平方米
租赁期10年房屋出租用途日常办公;仓储物流;健身娱乐;医疗机构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年09月17日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年09月24日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略)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略)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略)平房
注册资本200万元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编码(略)649458H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所属集团/(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坐落位置(略)
房屋使用现状其他
建筑面积6633.5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交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决策类型批复
(略)(略)京化工资产发(2021)130号
(略)租金估价1.55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原租户租期至2021年5月31日;原租户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2、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经资产评估师现场查勘,(略),租期至2021年5月31日,房屋建筑物由承租人进行了装修改造。本次评估对象内部装修情况及配套条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述装修情况进行描述。此外,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租赁方应按出租时的状况交付原房产,或另行协商装修补偿事宜,如上述情况发生变化,评估结果需要相应调整,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略)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2772租赁期10年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6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出租房屋没有供电、供暖、燃气及物业费用,水费由承租人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仓储物流;健身娱乐;医疗机构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允许装修改造。出租到期后,在其租赁期内形成的改造、装修资产(含固定和可移动添附物,即包括在本标的物内乙方自行叠加构筑的结构固化物、水电天然气、厕所盥洗设施、墙壁修饰、(略)、照明及装饰灯具、地面铺设及涂层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4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约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附件: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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