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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红外分光光度计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1-09-16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略)的委托,现对其“(略)红外分光光度计采购”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ZJZCFS-(2021)商字第0447号
3、(略):镇财采【2021】09—0104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本项目采购红外分光光度计一套。(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略)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略)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获取:(略)
1.1现场获取:(略)
1.2邮箱:(略)
(略)上述途径获取:(略)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略)(略)82134
获取:(略)
获取:(略)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略)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2.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略)(略)-政府采购”(网址:(略).gov.cn/zjzc/),点击(略)(略)-(略)登录入口(采购人:(略)
2.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略).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略)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略)
2.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略)(略)-(略)(网址:http://(略)?ReturnUrl=%2fTPBidder),(略)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略)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略)-(略)-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略).gov.cn/zjzc/cgzn/013003/)。
注:根据(略)(略)运行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略),上报供应商信息。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9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略)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略)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28日11:45(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略)-政府采购(略).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略)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如采购货物全部(本项目是指:红外分光光度计)由小微企业制造((略)或者注册商标),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所提供的“红外分光光度计”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经理:(略)
内勤经理:(略)
附件: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附件: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项目需求.doc 附件:进口产品批文—I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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