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资产处置单位:
(略)
一、拍卖标的:位
(略)房屋,建筑面积44.98平方米,双方议价价格为:
(略),起拍价:
(略),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
(略)人民法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说明:
1、该标的物有查封。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所需要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购房时尚欠的契税、城市维护税、印花税、及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按税法规定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方式:
(略)
7、
(略)方式:
(略)
8、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略)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拍卖款。本院不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6月11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
(略)人民法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法院咨询电话:
(略)屈老师
法院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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