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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安宁渠青湖开发区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1-04-22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略)(略)(略))分局安宁渠青湖(略)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略):35:24
(略)(略)(略))分局安宁渠青湖(略)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
中选人公示
(略)(略)(略))分局安宁渠青湖(略)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人推荐如下:
中选人:
(1)单位:(略)
(2)报价:(略)人民币(不含税)
(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4)评审情况:本项目2021年4月15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略)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略)
(7)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5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比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略)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比选人/代理机构:(略)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代理机构:(略)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略)(略)(略)分局安宁渠青湖(略)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doc附件:(略)(略)(略)分局安宁渠青湖(略)营业厅新建监控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doc下载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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