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承担“克拉苏气田克深10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
(略)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略)邵工,联系电话: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
(略)域。
三、
(略)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
(略)(略)站进行下载,网址:
(略).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
(略)
(1)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2)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邮箱: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代盼盼 |
|
【联系电话】 |
15339693126 |
【客服微信】 |
15339693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