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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231号附4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1-03-0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1/03/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略),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物现使用中。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的交付,(略)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196.67万元,起拍价:110.1352万元,保证金:11.013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略)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
3、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缴纳印花税、契税。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开拍前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9、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略)方式:(略)
10、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略)人民法院确认。
11、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略)人民法院确认。
12、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六、特别提醒:
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3、银行付款方式:(略)
4、(略)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5、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6、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7、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8、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略)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联系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承办法官电话:蒋法官(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市高院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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