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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吴忠 发布日期:2020-09-30

项目概况

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T-2020-139CG

项目名称: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2.1986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1986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5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书);(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T-2020-139CG

项目名称: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921986.03

最高限价(如有):921986.03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大泉村果蔬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冷库制冷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921986.03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21986.03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5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书);(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9-30 16:06:07 至 2020-10-14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2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资格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进行现场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郝家桥镇大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郝家桥镇大泉村

联系方式:13259600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联系方式:0953-21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玉金

电 话:1325960000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0953-2135558

代理机构 :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3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郝家桥镇大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灵武市郝家桥镇大泉村        

联系方式:杨玉金 13259600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联系方式:李丹 0953-21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  0953-21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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