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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花溪河花溪段河流清漂服务项目(第二次)(19C0220)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0-06-0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一、(略):19C0220(略):CQBN(略)二、项目名称:(略)
一、招标项目内容
(略)(略)花溪河花溪段水域及(略)区域(花溪河石龙桥至走马梁黄桷树和花溪河磨滩桥至小泉堤坎共计2段约13.4公里左右)。
二、项目质量具体要求及人员要求
1、项目要求:清漂工作必须做到洁、净,达到水面无漂浮物。保洁标准:无树枝、树木、草、白色垃圾、废弃杂物等,清漂物及时清运,洪水过后及时清漂,所打捞的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作业时间:每天必须进行清漂作业。
3、管理要求:必须建立清漂保洁队伍、作业安全、每日巡查等制度,及时履行清漂保洁责任。清理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收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在河边及其他任何地方焚烧垃圾。制订完善漂浮物清理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专业队伍。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略)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略)
方式:(略)
(一)根据《(略))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略)(略)(略).cn),登记加入“(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略)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6月24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0年6月24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开标信息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略)
十一、联系方式:(略)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十二、附件2020(略)花溪河花溪段清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doc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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