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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实体史馆设计采购邀请书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0-03-24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0/03/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略)
采购预算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数量
(名)
支队实体史馆设计采购
12.285
0.24
1
二、资金来源单位:(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略)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按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市外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工程设计活动,实行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制度。市外设计企业的入渝信息通过“(略)”统一报送。其报送的资质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资质条件相适应,且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为已登记报送的人员。
3、供应商有为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略)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0年3月24日9:00至2020年4月6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略)
(略)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略)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谈判文件。
(略)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略)(略)(略)
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17: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开户行:(略)(略)(略).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略)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略)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略)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略)》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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