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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8号碧云龙庭汇景裙楼0-3-99号车位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19-12-14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19/12/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70-5335-2211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9年12月14日10:00起至2019年12月15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略)上(网址:https://(略)?spm=a213(略).195.80511a33ApKJ5x)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车位。评估价:13.85万元;起拍价:13.85万元;保证金:1.38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数倍)。
1.标的物介绍:(略)为渝(2016)(略),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7.0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11月21日。车位所在建筑物总层数3层(地下3层,地上0层),车位位于所在建筑第-3层,属碧云龙庭汇(略),有物业管理,该车位目前由承租人使用,租赁日期为(略)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规定:“(略)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从该标的物所(略)物管查询到,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该车位物业管理费欠费每月80元,共计(略)。(具体情况以车位交付之日为准)(略)介绍,竞买人拍下车位后需结清此前所欠物管费用并支付下一年的物管费用,(略)及司法拍卖信息为准。另外水、电、气欠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所欠水电气物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安排,咨询、预约电话:(略)(略)
三、竞买人(仅限龙庭汇景业主)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略)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略)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略)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2.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4.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5.若拍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略)
(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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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彭水苗族土家族(略)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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