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
(略))精神,制定本规定。
(略)是
(略)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略)
(略)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
(略)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中国最优“绿色食品牌”目标,依托低纬度高原独特气候优势,抓实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着力加
(略)高原特色产业标准化、现代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
(二)负责年度“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的规划及组织实施。
(三)牵头做好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所需本地绿色原料的规划及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
(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有序发展高原特色产业;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旅游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发展烤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
(略)烤烟生产规划;做好烤烟生产、督查、考评等工作。
(五)以“红高原·泸西”地域品牌为引领,指导高原特色产业品牌体
(略)场体系建设,适时
(略)场经济信息,组织开展产业会展、商品促销等活动,提出促进农产品流
(略)场开拓的建议,加快品质优势向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发展优势转化,培育特色产业。
(六)
(略)(略)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
(略)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拟订果、菜、花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略)负责研究拟订果、菜等产业的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花卉从种植到进入批发
(略)场前的相关工作。
(略)负责花卉进入销售环节的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
(略)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
(略)
(二)计划财务科。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搞好收支管理工作,正确使用经费;执行财政收支预算,保证单位:
(略)
(三)品牌建设科。围绕“绿色食品牌”战略,配合有关部门做
(略)高原特色产业绿色规划布局工作;牵头做好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所需本地绿色原料的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品牌体系建设,引导做好品牌创建、品牌宣传工作;负责年度“三品一标”认证的规划及组织实施;参与做好产业会展、商品促销等活动;适时
(略)场经济信息,提出农产品流
(略)场开拓的建议;参与高原特色产业品牌打造投资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产组织科。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发展烤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
(略)烤烟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烤烟生产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方案,做好烤烟生产督查、考评等工作;收集、整理烤烟生产相关信息,为县人民政府制
(略)烤烟生产政策提供依据;参与有关烤烟产业项目编制、上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略)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
(略)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孙荣华 |
|
【联系电话】 |
18601025068 |
【客服微信】 |
18601025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