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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金穗广场四区1幢1-5-4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19-11-2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19/11/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法院公告|公告时间:(略):58:00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通知到。(略)公示。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6日10:00至2019年12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略)(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住宅用房
特别提示:1.该标的物位(略)内家具家电;3.(略)于物管处了解到,截止2019年10月31日该标的物物业欠费共计92.8元(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7.2万元,起拍价:33.04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原产权人余廷勇已去世,其继承人余姚、余浪、余家禄、吴国碧声明对余廷勇所有的遗产,自愿放弃继承权,被执行人董明琴作为余廷勇遗产继承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略)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也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根据《(略)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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