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贺兰红品牌形象在央视《回家吃饭》栏目广告宣传投放等活动。(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具有媒介广告代理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
预算金额:260.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03日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1日08:30至2019年11月2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03日14:00至2019年12月03日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预算:260万元
六、采购内容:贺兰红品牌形象在央视《回家吃饭》栏目广告宣传投放等活动。(详见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温馨提示:本项目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报名备案咨询,请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参与投标报名备案:张文庭
电话: 15601359830
微信:zb3691470
在线QQ:2244488181 (加qq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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