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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妇幼保健院新安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补充“贫困人口爱心保健箱”药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19-10-1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补充“贫困人口爱心保健箱”药品采购项目
,新安政采磋商(2019)021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10-1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1003255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补充“贫困人口爱心保健箱”药品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能力、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GMP 认证证书或者 GSP 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 月 1 日以来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
招标文件获取:需登记备案

请联系下方联系人进行备案

联系人: 艾于

手机:17718346697

QQ:2375253306

温馨提示:本项目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详情请点击查看→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持有A级企业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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