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银川市臭氧前体物手工及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业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采购的有关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计划编号:2019NCZ(YC)001039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臭氧前体物手工及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3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序号
采购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气采样及预浓缩系统(进口)
套
1
本设备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套
1
本设备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
套
1
本设备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4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
套
1
/
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履约时间(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履约地点(交货地点):银川市环境监测站(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部分设备(产品名称中带有进口字样的)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只接受国内总代理或总代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国内总代理商出具授权书的,须附溯源性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应至少包括所投产品的培训、售后、质保等工作及售后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所投产品为国产的,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投标。
3、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
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联系方式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姓名:张涛
手机:13261576280
QQ在线:2466611146
微信号:13261576280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张涛)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企业,备案负责人(张涛) 手机:1326157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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