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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凤凰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19-06-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凤凰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2019〕2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高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规模:
全长1283.13米,规划控制红线宽38米,双向6车道。实施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截水沟工程、草灌混植护坡工程及交通、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概算投资49676918.60元,其中设计费631588.54元,建安工程费45673065.2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本次招标允许1家同时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的单位独立投标,也允许由1家设计单位与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2.1设计单位资质条件须满足如下要求:
2.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须满足如下要求:
2.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 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现将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须按照GB/T 22117-2008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GB\TCC9002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估标准评定为A级及以上合格供应商。信用评定专线:13167307007  黄老师

项目负责人: 王磊

手机:18010052213

微信:hahax123780

QQ:485407578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入库企业。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持有A级企业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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