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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城东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发布日期:2019-06-20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饶信招字[2019]第014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文件,确定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略)委托负责本建设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略)
(略)(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略)
位于城(略)凤凰大道南侧,信州大道东侧。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176.7亩。总建筑面积约233720.84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51378.4平方米(地上约109196.34平方米,地下约42182.06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82342.44平方米(地上约55155.14平方米,地下约27187.3平方米)。本项目选择标准开间采用装配式平面结构形式。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本次EPC招标金额为8.991亿元。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
1#(略)、2#(略)、3#(略)、4#(略)、一期地下室、污水处理房以及配套的门卫值班室等(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用房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2)采购范围: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建造过程中设备、材料、服务、施工等采购。
(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人防、节能、智能化、园林景观、市政配套设施和项目地块污水等管线迁改工作等)、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略)相关工作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7招标金额
(1)设计费:910万元。承诺报价;该项目为限额设计,总建安费为8.9亿元;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设计费用不予调整;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不含医疗专业对口如手术室、CT室等的精装修设计)。
(2)施工工程费:89000万元(招标最高限价和费用组成、报价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2.8计划工期: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0个月。
2.9资格审查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2.10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略)本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在投标时总价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需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和基于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报价参与投标。
(略)本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略)
(2)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略)
(3)根据招标人:(略)
3.3EPC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土木、施工管理或项目管理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委托人由本次投标的EPC项目总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注:EPC项目总负责人可直接作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3.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项目管理、经济、采购、施工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略)
3.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且在联合体设计单位:(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关键岗位人员:
(1)施工关键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八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或安全生产考核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八大员不为同一人);
未设置八大员(略),凭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只提供其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
(2)设计关键岗位: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单位:(略)
投标报名时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3.7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单位:(略)
备注:施工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及以下任意二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其业绩应当在“(略)-(略)政工程-(略)”中可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略)站上可以查询,或其业绩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略)”中查询,(略)址、(略)径及打印查询页。
(2)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略)
备注: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和主要施工图纸原件中任意二项;
3.8外埠来赣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办理了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真实、(略)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3.9其他要求
(1)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中标单位:(略)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4)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5)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本工程执行饶府发【2014】26号、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
(7)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
(8)本建设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略)
(10)本项目总承包工程允许分包,但必须合法分包并经招标人:(略)
4.报名要求4.1报名方式:(略)
(1)本建设项目为纸质评标,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出售地址:(略)
4.2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果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4)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6)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及以下任意二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略)径及打印页,报名现场当场查询核实业绩。
(7)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下任意二项: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主要施工图纸。
(8)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递交完整材料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后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开标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略)(略).cn)、(略)(略).cn/jxzbw)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2019年06月20日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略)(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由联合体(施工单位:(略)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略)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工程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略)
6.联合体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独自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略)
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略)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略)
11.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并结算完成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两份。

联合体牵头方:(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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