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船舶修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略)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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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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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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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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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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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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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6.05%。(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仓库、原料库、办公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经隔油沉淀池对废水中的SS和石油类进行处理后,可回用
(略)进行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以及喷漆、刷漆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等。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中相应浓度限值。(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
(略)排放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产生粉尘、废锈渣、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废锈渣、废焊渣、边角料等外售处理;粉尘、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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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废水、固废。建设和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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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略)站进行受理公示,均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寿县发改委《
(略)船舶修造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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