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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19-05-2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1900980
(二)项目名称:神龙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预算:67.590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7.5903万元,自筹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磋商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201900980
(2)项目包名称:神龙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
(3)类别:货物
(4)用途:为神龙派出所信息化设备
(5)数量: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3章。
(7)采购预算:67.5903万元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9)质保期:1年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无。
4.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显示屏的3C认证证书;
3.供应商有至少一个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5.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
6.提供企业近六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纳税证明;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予以证明);
8.供应商须通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5月-2019年5月)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6年5月-2019年5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本项目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报名备案咨询,请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项目联系人:唐语
手机:15313122257 
QQ在线:1218401854
微信号:15313122257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唐语)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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