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泗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质疑回复及修改通知(编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2019年5月24日前收到潜在投标人关于《泗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研究,回复如下:
1、关于资质审查第5项近期缴纳社保材料问题,法人参加评标现场,是否可以不需要社保,此条很多类似招标活动都是委托人需要社保,法人则不需要。
答:本条资格审查不是指授权委托人社保,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更改。
2、关于产品的★号的问题,这次采购一共四个产品,是否可以统一加上★,并将评分办法内的技术服务水平第3条要求删除。因为这样才可以采购到高性能好的产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更改。
3、关于技术评分里业绩的问题,我公司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是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的医疗仪器设备销售就可以?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是否可以,一般医疗设备采购招标要求都提供合同复印件即可,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答:是的,满足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销售业绩就可以;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5、宽波束12晶片探头,超声发射平率≥2MHz,灵敏度高,信号捕捉稳定。”更改为“★5、宽波束12晶片探头,超声发射频率≥2MHz,灵敏度高,信号捕捉稳定。”
5、“★8、探头满足IP68防水登记。(提供相关文件)”更改为“★8、探头满足IP68防水等级。(提供相关文件)”。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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