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项目已由
(略)文批复批准建设。
(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国投大酒店游泳池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2.承包方式:
(略)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规模:本项目幕墙面积约2443.48平方米,造价约370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7.招标范围:盐城国投大酒店游泳池幕墙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
(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4.3信誉要求:
(略)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
(略)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
(略)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略)招投标相关单位:
(略)
(略)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
(略)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③
(略)法定代表人。
(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
(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略)
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
(略)
4.6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略)
4.7本工程招标人:
(略)
4.8工程招标人:
(略)
4.9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
(略)
4.10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5日。
2.领取地点:
(略)
3.联系电话:
(略)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略)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
(略)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转至招标人:
(略)
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
(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招标人:
(略)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站(
(略))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
(略)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略)9
传真:
(略)6
电子邮件:
(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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